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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底沉着血丝,一点一点睁开,酸胀无力。他用手背贴了贴自己的脸颊,方才彻底苏醒过来。向东望一望天色,大约卯时。
二月十六日,上午卯时,距离他与于帛鸣约定的二月十八日,还有两天。
太阳升起,山谷中的一切草木鸟兽仿佛都活了过来。鸟儿清脆鸣叫,皮毛纠缠打绺的一只赤狐于河滩饮水。
禽鸟阵阵交鸣,忽而传来两声沙哑的鸮鸟叫声。万籁一静,狐狸停止了喝水,缩着脖子四下观察,枝头跳动的鸟雀霎时贴紧树干藏好。唯有风声水声,万古不休,回荡于山谷。
两声咕咕声后,又是两声,却并不是什么巨大鸮鸟将要来临。
梁稼等到这两声鸟叫,微微松了一口气——上山瞭望的两个夜不收都平安活着,昨夜敕戎人没扫荡山谷,也不曾踏足高处。
山谷中的动物们只闻鸮声未见鸮鸟,又过一阵纷纷放松了警惕,那只潦草的狐狸重新回到河滩上,喝完水,又梳理起了自己的皮毛。梁稼看着逐渐光滑柔顺的狐狸,于心底轻笑一声。
小玩意儿,还挺可爱。
余光瞟了片刻狐狸梳毛,又是一阵鸟鸣随风而来,如黄莺出谷,婉转柔美。梁稼却登时变了脸色,诸位夜不收如临大敌,无声握紧了手中弓刀。
不远的山口处,依稀传来几道人声,又倏尔消失不见。狐狸警戒起来,向后颠了两步,要躲回落着残雪的枯芦苇之中。
敕戎人,大约六个,正在此岸。
梁稼比划道。
而那六个人却再无声响,仿佛刚才那一瞬的人声,只不过是夜不收们的集体幻听。
狐狸转动着耳朵,耳尖上一绺黑毛朝天,正随风抖动着。
它也没再听到任何不属于自然的动静,又一步一步挪出来,回到水边,继续梳理着自己火红的皮毛。
好一阵过后,狐狸终于舔完了毛发,一身皮毛光洁如洗,若是带回灵州,也应该是哪一家压箱底的好皮子。
那伙敕戎人却依旧没有任何声响,只叫人怀疑这群人是否察觉了什么,当即走了。
山谷中雀鸟啁啾,狐狸临水,枯黄的芦苇杆中空且脆,随风顺水摇动着,好不热闹。
下一刻,羽箭破空而来,红狐当即被贯穿双眼横尸河畔,鸟儿自芦苇丛与树梢惊起,扑啦啦盘旋着飞往天空。
而后,是一道粗犷的青年男声:“仁玛,这狐皮好不好?拿回去给你缝个披风。”
仁玛的声音听起来像个年轻的姑娘,似乎正气鼓鼓地训斥男人:“安黠斯,你别以为一张狐狸皮能哄好我!你不向我阿爷提亲,就别想让我嫁给你!”
安黠斯却奸笑道:“那狐狸皮我可送给加娜咯?”
仁玛跺跺脚,羊皮底子踏在碎石河滩上,沉闷得响。
“你休想!”
随即背过身去,喝令随从道:“还站着做什么!不快去打水!今日必须收拾好毡帐,再不转走羊群就要饿死了!”
随从们衣衫褴褛,似乎是一群奴隶。他们弯腰低头,踏上浮冰未化的河滩,一桶一桶提着水,又放在板车上。
另有一个梳着辫子的小姑娘,蹦跳着来到狐狸的尸体旁,绕过流入水中的血迹,拎起羽箭,回去献宝道:“小姐,安黠斯大人给您的狐狸皮!”
仁玛冷哼一声,垂眸看着低落的血迹,不依不饶:“明日转出草场,过冬就算结束了!你赶紧去向我阿爷阿娘提亲去!中原人的婚礼,我也要一样的!”
“休想用一张破狐狸皮糊弄我!”
安黠斯但沉默不语,抬头望天。仁玛终于怒了,运足力气给他一脚,怒气冲冲要走。
“哎,你别急,我这不是考虑呢吗?” 安黠斯终于哑巴开口。
“考虑,你还要考虑多久!”仁玛吼他一句,却突然低下声音,“撑犁孤涂不大好,要是真不好了,又要禁婚三个月!”
“先前我们哪有这个规矩,都怪那个中原人!”
安黠斯吓了一跳,忙要捂仁玛的嘴:“你疯了,敢这么议论撑犁孤涂和大却!要找死我可不陪你!”
“用不着你陪!”
仁玛怒火中烧,大步而去,安黠斯不得已,只能追上去。采水的奴隶们也拉起板车,辘辘远行。
一行人便这么吵吵闹闹走出了河谷,伏藏的夜不收纷纷松了一口气。安黠斯与仁玛的吵架尽是敕戎话,二人语速又快,几位年轻的夜不收只听懂了一个大概,此时纷纷看向梁稼。
梁稼的敕戎话说得比敕戎人还顺溜,连口音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单单听个痴男怨女吵架当真轻松。他思索着,片刻后比了两套手势——
这里,草场,正确。
可汗,要死,正确。
三位夜不收皆是精神一震,又见梁稼继续比划两个手势。
伏击,警戒。
众人齐刷刷收敛了喜悦的神色,复警惕起来。
奈何一个白日过去,夜不收喝过三口水,吃过两餐硬邦邦冰凉的饼子,河谷之中却没再见到一个人影。没有来采水的奴隶,也没有饮水的马匹。
黄昏时分,沙哑鸮声再次响起,高处瞭望的两个夜不收依旧平安。梁稼缓缓睁开眼,推醒了有些瞌睡的同伴,终于说出了连日来的第一句话。他的声音嘶哑低沉,弱得几不可闻。
“若有大量伏兵,一日丝毫不动,极不可能。”
薛万的嗓音同样沙哑:“可能没有伏兵,或者不在此处?”
梁稼点点头,深吸一口气:“入夜以后,两人一组,侦察蹄印,灶坑,马粪。”
“这是诱敌暴露,若真有伏兵,我们四个恐怕就要……”
他环视着三位下属,冷然道:“没命了。”
“不怕这个,”另一位夜不收压低声音道,“咱们死了,还有四个,再不济,还有山上的两个。”
“能把消息传出去,就不算我们白死。”
梁稼自驮马的褡裢掏出四支一掌长,二指粗细的钢筒,分发下去。
“老规矩,死之前拉响。”
这玩意儿是传信筒,乃前朝皇室炼丹顺手而做,其内装着铁粉与黑/火/药,不一定能不能炸,但一旦炸起来便是光彩夺目,十几里之外能看得清清楚楚。但使用者也捞不到任何好处,一定是与传信筒玉石俱焚的下场。
此等爆裂伤人性命的东西,便也只需要拼死传递位置,警示同伴的人才会使用。
比如说,十一年前的夜不收。
再比如说,今夜的夜不收。
沉甸甸的钢管坠在手心,不一会儿便将掌心的温度全然带走。梁稼蜷缩一下有些僵硬的手指,拍了拍哑巴的肚子。
“我走了,你看好大家。”
他低声道。
伪作(二)
皆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此夜月华正盛, 纤云轻舒,于山峰河谷投下轻纱一般的影子。地上残雪薄冰闪烁,尽是一副诗情画意的清辉。若是文人骚客来此, 想必要诗兴大发, 骈四骊六地写上两句。
但月色明朗, 人马身影皆清晰可见, 委实不是个夜巡的好光景。四人兵分两路, 将身形隐喻山峦浓重的黑影之中,穿过风中莎莎作响的枯芦苇,慢慢向水口进发。
黄河自此流出这条山谷,向北折去,如若不出所料,其下游不远处应当就是仁玛与安黠斯今日提到的草场。
此处水口为山谷中地势最平缓宽阔之地,假使真有大股骑兵埋伏, 恐怕也只能从此穿行,由此采水。梁稼向后握拳,薛万则半蹲于芦苇之中,搭箭张弓。
碎石前的河滩淤黑泥泞, 又蒙着一层薄薄的纤弱的透白。冰壳脆弱极了, 踩在脚下甚至都发不出一丝碎裂的声音。
梁稼俯下身,检视着潮湿冰冷的淤泥。离河水尚有三尺,几道一尺多宽的车辙横斜, 是白日前来采水的奴隶留下的留下的。再向水边走, 丝缕暗红的血迹被冻在岸边,凌乱轻巧的脚印昭示着,此地原本有一只漂亮的狐狸。
河水一波一波上涌,碎裂细小的冰晶, 轻轻拨开,鸟儿们树杈一样的小脚印便借着明亮的月色浮出水面,其下另有些模糊不清的蹄印。
梁稼心中一惊,霎时停住脚步,身后芦苇丛中的薛万见此,绷紧了弓。弓弦绞紧的声音一点点传入耳中,除此之外,甚至连一丝鸟鸣都无。
万籁俱寂中,梁稼只听得自己急促的心跳。他轻轻用刀拦住翻涌的河水,待到这一小汪水平静下来,方才看得清楚。
蹄印尖尖,从中间分开两趾,由河滩淤泥一直延伸到刀的外侧。
梁稼见此,却骤然安定下来——
是羊蹄。
而且应当是很多只羊,才能留下如此杂乱的痕迹。
脚印一直向岸边延伸,没入冰壳之下。若不是在河边找到一丝踪迹,任是谁也不会透过模糊的冰白色看清其下。
指尖没入刺骨的水洼中,梁稼轻轻触着蹄印,片刻后有了答案。
视其深浅,这些痕迹应当是五六日前留下的,如今已经被河水冲刷得浅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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