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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作品就是作者的孩子,那么在这个行业里,对没前途的孩子心狠手辣地堕胎、杀婴、遗弃的人往往比那些不离不弃的父母混得更好。就算是有前途的孩子,比起倾注爱意、日夜陪伴、耐心抚养,大多数人选择的还是打激素催肥,像养牲畜一样养它们,好能够早日卖钱。有人甚至连生都懒得自己生,直接去偷去抢。对孩子的爱成了奢侈品,因为只有爱活不下去,无情无义、唯利是图才是为人父母的生存之道。
“我终于也成为了我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向晨微微仰头,笑意在嘴角弥漫不去,“《麦田里的守望者》说过,为了钱写作的作家,和婊子没什么不同。”
“你要这么说,”天少看着他,“我们都是婊子。”
“嗯。”向晨喃喃应道,“都是。”
半晌,向晨又道:“她也一样吗?”
“她?”天少茫然。
话一出口,天少却顿时明白了。向晨说的「她」,是一对象。也许她也一样,终于成为了自己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
那究竟是正义者的反击,还是堕天使的借口?
无论是什么,赢的永远是铜臭。
“就是在那时,我开始有了创建可道文学的想法。”向晨说,“我想改变。”
他想改变现状。他有了除写作以外的另一个梦想。他希望有一天,网文作者能够正常创作,能够把那些用来钻研怎么刷分、怎么爬榜、怎么曝光、怎么营销、怎么蹭热点、怎么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殚精竭虑才能踩着别人上位的时间都花在写作本身。他希望有一天,网文作者能把赶字数、凑剧情的精力都用在提高作品质量上。他希望有一天,网文作者不用再放弃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违心地去追逐热题材、热元素。他希望有一天,网文作者不用再像九爷那样患上治不好的颈椎病。不用再像天少那样被迫改剧情,不用再像一对象那样以非常规手段营销自己,不用再像他自己这样,甘心从墨香堕落成铜臭。
他希望有一天,在网文这个世界里,每一个优秀的创作者都能凭着优秀的作品,名正言顺地活下去。
可他想杜绝的这些现象,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地在他面前重演。
他们这些天神,看起来都是珠围翠绕、花团锦簇的成功者。但其实,他们也都是失败者,他们也都那么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他们为浮华的成就洋洋自得,他们对侵肤刺骨的失败避而不闻。
失败这种东西,好像不去看它,它就不存在。
成功的喧嚣如果足够大声,确是足以抹杀寂寥的。
“如果我这辈子只来得及做一件事,这就是我想做的事。”向晨说。
“听起来很傻很天真。”天少说。语气却不是嘲笑,而是……心疼。
向晨笑了,“是啊。很傻很天真。人只活一回,很傻很天真是过一辈子,八面玲珑、左右逢源也是过一辈子。我比较喜欢很傻很天真的自己。”
天少望着向晨,向晨望着前方。
他很想抱抱他,很想很想。
在网文的世界里,天少一直觉得自己像一条天生没有长脚的龙,他的文字是那么浪漫,瑰丽,奇诡,壮观,大开大合,大起大落,那就是他的翅膀,带着他云游四海,翱翔苍穹,俯瞰世间,搅动风云。
却在忽然之间,他不期然地落到了一株不秋草身旁,一切仿佛是一场不应发生的意外。
10年前,他们都还那么年轻。不秋草还在广袤土地上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默默地冒着芽,而天上的那条龙,已万众瞩目。
10年后,谁曾想到,他们竟已在高山之巅会面。
向晨从最初的《天地不仁》,到现在的《终极实验室》,每一部作品的功力都呈现出质的飞跃。他从一个男孩到一个男人,缓慢地,一步一步地,坚实地,走到了这里。他的文字是那么笃实、深刻、真实、完整,扎根于土壤深处,虬劲有力、顽强不屈地朝着阳光奋力生长,从颤颤巍巍、气若游丝的嫩芽,到经年累月、四季循环后的枝繁叶茂。而今,他已是参天之姿,庞大,稳重,以坚不可摧的巍峨之躯,守护着脚下的领地。
那是他亲自开拓的立足之地。
这棵参天大树的根是那么深,意志那么强烈,枝干那么强壮,神经网络那么发达。从今往后,这一株不秋草,将经得起任何风霜雨雪,这些风霜雨雪不仅无法毁灭他,还将化为他的养分,继续丰满他的灵魂。
当别人灵气枯竭时,他才刚刚完成了第一步积累。
跋涉了漫漫长途后的今天,不过是另一个。
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已抵达了最高的巅峰,此外再无处可攀。
可站在此处,抬头仰望,是浩瀚星空。
低头看去,是被他们远远甩在山脚下的弱者。
弱者唯一的权利,就是在痛苦中接受灭亡。
而弱者的定义,往往是那些不够心狠手辣之人。
这些本已与他们无关,向晨却毅然决然,往回迈出了脚步。
他努力了那么久,挣扎了那么久,依然被世界改变了。
所以,仅仅独善其身,远远不够。
他要改变那个孕育了他的世界。
他也许不能成功地改变,但他至少要作出改变。
哪怕一点也好。
两人接近凌晨四点才再度爬上床,不到两个小时,向晨就怎么也睡不着了,干脆又爬起来,洗漱完毕穿戴整齐,对着电脑敲了好一会儿,天少便也被闹铃叫醒了。
天少本以为身为ceo他可以享受一些特权,比如迟到早退……或者迟到。可跟向晨这么一个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董事长同居,天少也不得不当一个爱岗敬业的好老板。
这天是周一,两人走去公司的路上,向晨一连打了几个哈欠,往路边看了看,说道:“我去买杯咖啡……你喝么?”
“走。”天少说。
两人刚到咖啡店里排队,天少的手机铃声就响了,竟然是母上大人,天少跟向晨招呼一声,就走出店门去接通电话。
向晨和平日一样,这会儿没事做,便见缝插针地拿出手机,批阅当日奏章。天少的电话没讲多久就回来了,一进门就看到了令他不自觉皱眉的一幕——向晨全神贯注地刷着手机,就在他前面的人结账离开队伍时,他身后的顾客旁若无人地走了上去,挤到向晨面前,开口就跟店员下单。
向晨对此还一无所知。
天少一下就来气了,这都什么时代了,还有人敢插队?他大踏步走过去,来到那人跟前,直挺挺地瞅着他,“你好,你没看见我朋友排在你前面吗?你插队了。”
天少这话不卑不亢,却气场十足,加上他今天一身簇新的银灰色西装,一枚劳力士手表更是扎眼夺目,这架势看着就压人一头,整得对方怔愣一时,正在下单的店员也不知该不该继续。天少一把拉过向晨,直接对店员道:“两杯拿铁,带走。”
插队的那人一声不吭,默默退下,店员也不追问了,连忙给天少下单,天少这才算满意,回头跟后知后觉的向晨算账,“你这人怎么回事?”
向晨:“啊?”
“被占便宜了都不知道,”天少一脸嫌弃,“能不能拿出点董事长的气势来?”
天少说话的声音不大,也不算小,此言一出,周围好几个人都看了过来。
“……”向晨想了想,“我又不是这里的董事长。”
天少叹口气,“没有我你可怎么办。”
说完,自己也怔了。是啊,他早晚要离开的,没有他,向晨可怎么办?
没有了向晨……他又怎么办?
没有向晨的生活,他竟已无法想象了。
天少正想着,一看向晨还在沉迷刷手机,又被气到了,“一大早地看什么看这么着迷?”
向晨把屏幕亮到他眼前。
天少一愣。
这是一条微博,博主目测是个营销号,这条博文里翻出了向晨和熊爷的陈年旧账,说向晨当年是受害者时口口声声要求星辰删书道歉,现在掌了权,在利益当前立现双标,堂而皇之地包庇抄袭者,对彩糖的所作所为置之不理,对深受所害的小透明作者一对象不闻不问,只管隔岸观火、坐收渔利……可见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当初高举正义维权大旗的不秋草也不过是消费读者情怀来为己谋利而已。
天少就站在那里飞速浏览完了这篇文章,店员提醒了三次,他们才想起还有两杯咖啡要拿。
天少却完全不想去管什么咖啡,也不想去管周遭嘈杂的人声,他的目光从手机屏幕里抬起,落到向晨脸上,向晨的神色依旧平静,只在瞳孔深处缠绕着些许昨夜遗留而下的疲倦。
这个一向以强大示人的男人,此时此刻,在天少眼里,其实多么脆弱。
他很想过去给他一个拥抱。他忍住了。又一次。
天少拎起咖啡,轻轻一拉向晨手腕,“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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