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上攻略(17.3)同人续写(4/5)

    就在我踌躇不决的时候,一只温软的玉手忽然轻轻捂住了我的嘴,我回头一瞧,原来妈妈不知什么时候也被惊醒了,正静静站在我的身边。我知道她不想让我出声,就用口型问她怎么办,她示意我不要行动,留神观察那个人的行踪就好了。看来她也不想被人发现我俩在办公室过夜。

    那个女人翻了一阵后似乎找到几份重要文件,拿出相机开始进行拍摄,我和妈妈就在门后默默地看着她。如果我估计得不错,这个女人应该不是普通的小偷,而是来窃取商业机密的,而且她可能还是妈妈身边的熟人,那么她到底是谁呢?我不住地调整观看角度,可惜门缝太窄,就是看不到她的正脸。

    大约半个小时过后,那个女人终于拍完了,她关掉小灯,蹑手蹑脚地从一个秘书专用的小门溜走了。我确认她已经完全走了以后才低声跟妈妈说:“好惊险,幸亏那个人没有进办公室的里间。”

    “她不会到里间来的,她的目标是桌子上的那几份文件。”妈妈淡淡地说道。

    “您的意思是……”

    “你还记得我们公司出了内鬼的事吗?”

    “您怀疑……刚才那个女人就是内鬼?”

    “她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那都不重要,最主要的是,我们公司的未来有救了。”

    “我听不太明白。”

    “你不用明白,今天的事也千万不要对任何人说。记住了吗?”妈妈非常认真地提醒我。

    “记住了,”我隐隐地感到一丝不安,协警的身份促使我及时对她加以提醒,“妈妈,我建议涉及商业犯罪的案件还是报警处理,最好不要公司内部解决,更不能私设刑堂。”

    “你以为我是第一天上班吗?这种事还需要你提醒吗?”她不屑地哼了一声。

    “我是担心你们错过破案的最佳时机。”

    “不可能的,我们布这个局已经很久了,今天鱼儿终于上钩了。”她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最可惜的是没有看清她的五官长相。”我惋惜地说。

    “那你的眼神可太差劲了,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知道是谁了。”妈妈胸有成竹地说。

    “什么?您知道她是谁?能告诉我吗?”我吃惊地问。

    “你知道这些干什么?你又不是警察。”她不肯对我说。

    我心想:您怎么知道我不是警察?要不是自己受过保密训练,必须遵守纪律守则,早就亮明身份了。不过既然您不肯说,我也没法儿再问了。

    天亮以后,我趁着保安换岗的时候悄悄溜出了公司大楼,不但没被人发现,还躲过了所有的摄像头。临走的时候妈妈再三叮嘱我不要把发现“内鬼”的事对任何人说,我想她一定有自己的安排,也就没有再多说。

    离开公司后我就直奔欧利上的成人用品商店,想让他帮忙找点“强者之星”的存货,因为这个壮阳药太好用了,而且经过昨晚那三番战之后,妈妈的胃口肯定被吊起来了,如果我下次拿不出同样的表现肯定会被她撵下床的。

    眼看快要到欧利上的店面了,一辆商务车忽然飞驰过来停在我的面前,我下意识地刚把手放到腰间,就看见车门打开下来一个穿着花衬衫的年轻人,我仔细一瞧,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土豹子”犯罪团伙的成员白晓华,人送外号“白花蛇”,上次在酒吧一直跟我过不去的就是他,不管是掰腕子还是抢女人都没斗过我,他今天来找我干什么?难不成他们的老大又要跟我谈合作?

    我猜得没错,白晓华果然开门见山地说:“小帅哥,我们老大要见你。”

    “他在哪儿?”我故作镇定地问道。

    “你跟我们去就知道了。”

    这一幕梁政委和蓉阿姨已经跟我训练过好几次了,我心里虽然有点慌乱,表面上却一点都没体现出来,神情非常自如地说道:“好吧。”

    上了车以后我心里还是有点七上八下,如果今晚只有我一个人执行任务就麻烦了,蓉阿姨和赵小军他们都不在身边,我一个人怎么对付得了一伙穷凶极恶的匪徒?这些犯罪分子果然很狡猾,隔了那么久都不来找我,就在我以为他们要放弃这条线的时候,他们却又忽然出现了,怪不得我跟梁政委申请了好几次撤销卧底身份他都不同意,估计他也想到了这一节。

    只是有一点我还不太理解,我除了身高和长相之外没有其它优势,这些犯罪分子为什么单单选中我了呢?难道是因为我能打架吗?还是说他们有别的不可告人的目的?

    突然,我的心里哆嗦了一下,这些坏蛋不会是同性恋吧?他们万一想要开发我的屁股可怎么办?不过想起那天他们在酒吧的表

    现,又觉得不太像,这些色狼一见到漂亮女人就两眼放光,肯定不会喜欢男人的。

    只是今晚见不到蓉阿姨让我有点怅然若失,本来我还打算借着执行任务跟她进一步发展关系,最好能上本垒,现在看来已经没戏了。不过她不来也好,她打扮得太妖艳了,那些坏小子总想打她的主意,万一来了以后真的有人要强上她,我应该怎么办?总不能袖手旁观吧?这时候麻烦事儿就来了,如果自己出手保护她,不许别的男人碰她,就会引起犯罪分子的怀疑,影响破案计划的实施,可如果自己置之不理,就要眼睁睁地看着她被坏人糟蹋,那样岂不是更糟糕?所以这两种做法好像都不太合适,这可真是个两难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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