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俗套故事(5/8)

    “但他长得和你更像,”安淳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小时候家里没有哥哥姐姐,周围也没有别的小朋友,只能自己跟自己玩儿,想淘气也淘不起来。”

    “现在呢?”

    “现在?”

    “这两天他们没找你麻烦了?”

    “没有了诶。”安淳积极地说,“我觉得那种家境的有钱人,是真的不缺乐子和玩具,沈锦丞家里有个小型游乐园,是他爸爸给他弟弟修的,可是他弟弟一年就回家一次,太奢侈了。他们两个长的帅,又有钱,还不是想怎么挥霍就怎么挥霍;追他们的人里,多多少少有一些愿意为了钱伺候两位少爷的吧?真不懂他们怎么会看上我……哦不对……我干嘛骂自己呢。”

    聂非道:“我爸曾经给大企业的老总当过秘书,他说有权有势的男人,总归是要看到很多阿谀奉承你的人那些真真假假的演技。当你又帅又有钱,那跟着你的人,要么图你的钱,要么图你裤裆里那根东西,当享用美色变得不再稀奇,就会转而去追求别的更刺激的东西。”

    安淳偷笑道:“感觉你和陆嘉亦有共同语言。”

    “那不可能,我只是从一个角度推断。”聂非拿起一枚豆角,挤压出柔软纤维囊壳里的豌豆,“我们穷人吃豆子,会拿它焖肉或煮熟加调料,有味道能下饭就够了,对吧?可是有钱人吃饭就不会满足于普通的进食。他们发明了烹饪,让厨师用萝卜和豆腐雕花,去荒山野岭狩猎野味、寻找海洋里的奇珍异宝,把做饭演变成一门艺术;但那些花儿啊草啊摆盘啊,本身是没有意义的。”

    “是嘛,一般的饭菜吃够了就要换点新鲜花样,口味上的,装饰性上的,”安淳说,“但我还是觉得家常菜最好吃。”

    “嗯,所以他们看上你很合理。一个送上门的庸脂俗粉有什么滋味?不如花钱买,但买来的又不如抢来的香。你越不乐意,他们越想强迫你。”

    “你不要说了,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聂非大笑着扔了颗豆子弹他的脑门儿,“吓你的。”

    安淳抢来安楠的水枪,把一管水全滋到对方身上。

    “哥哥犯规!哥哥犯规了!”安楠跳到他膝盖上,高举着小手和他争抢。

    聂非指挥道:“楠楠,挠你哥痒痒,他怕痒。”

    安楠的小手软乎乎肉墩墩,但就挠痒痒来说力气很足,安淳缴械投降跑回屋里,反锁了门;聂非在外边敲门,意图骗他出去;刘婶儿出来取菜碗,被水枪滋了一脸,一时间邻里院外充满了欢声笑语。

    安淳分外珍惜这平凡又温馨的时刻,可明明这才是他应有的生活。

    新一周,安淳在聂非的辅导下补完了前面落下的功课,在十七班进行了两次随堂小测,成绩没冒头也不垫底,他大致满意。

    全班最高分是沈锦丞。如若不是人就坐他旁边,他亲眼看着那张草稿纸被写满,真的很难相信那不是作弊。

    脑子灵光这事他羡慕不来,他只有趁大家玩乐时走到操场边,从兜里掏出折叠的试卷,叫聂非给他讲题。聂非的成绩比他稍好一些,双方差距不离谱,更利于沟通。

    搞定了错题,安淳决定犒劳自己,他闲逛去食堂买饮料和喜欢的超酸糖果,却意外撞见成群结队的高一女孩聚在花坛四周,而被群芳环绕的不是别人,正是陆嘉亦和沈锦丞。

    组队向学长告白,青春烂漫啊。但是……你们换人喜欢吧!他们俩不行的!安淳内心嚎叫着,但这和他不相干,他捧着零食飞快地走了。

    时间来到放学,聂非说:“我不和你一起去接安楠了,我要去书店买资料。”

    安淳扭了一会儿,可是聂非执意要和他分头行动,那家书店很远,没必要折腾两个人。安淳只得作罢,毕竟照顾弟弟要紧。

    就是这一天晚上,他再也没有等到聂非回来。

    ***

    一个人处在失魂落魄的状态,必定没法好好上课。老师在上面滔滔不绝,安淳在下面回想着昨天和刘婶儿去报案的经历,警察听说了失踪的情形,偏向于认为聂非是出去玩儿了,当代青少年不就最爱不告而别、离家出走恐吓家长和老师吗。他手机打得通吗,经常去网吧吗,是不是去见游戏里的网友了。

    安淳说不是那样,绝对不是,聂非是孤儿,没有父母可以恐吓,也从不在网络上发展乌七八糟的人际关系。警察收走了报案笔录和一张聂非的照片,说你们回去等消息吧,后续开展侦查工作会再联系你们的。

    然后他魂不守舍地回家等了一夜,第二天该上学还得上学。

    班主任吕清在课上表达了对一名学生无故缺席的关心,但的确没有人知道聂非去了哪里。

    安淳盯着一节课下来仍然空白的笔记本,他忽然偏过头,看向左侧的沈锦丞。

    沈锦丞在转笔,细长的签字笔在缠着创口贴的手指间翻旋,行云流水地转出花式的圈儿,再卡回指节中间。他长久的注视引起了对方回眸,沈锦丞看他一眼,低敛下眼睫,然后等待了数秒再次看他,惑然地问:“你盯我干嘛?我欠你钱了?”

    “对不起……”安淳收回眼神,专注自己空空如也的笔记本。

    他怀疑沈锦丞和陆嘉亦好像很不讲道理,这两个人再混账,也没理由绑架同学玩儿吧?

    可是,可是……

    “沈锦丞。”他猝不及防地叫了对方一声。

    “嗯?”被叫到名字的人好脾气地回应他。

    安淳:“你手指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小刀割破了。”沈锦丞张开五指翻转手掌,给他展示缠着创口贴的右手无名指,“你还有闲心关心我啊?不该关心你那个失踪的小男友吗?”

    安淳心底轰隆巨响,如壁垒倾颓坍塌。他没休息好的眼眶遽然充血,声音发着颤问:“是你们做的吗?”

    “什么啊?”沈锦丞懵懂地思索,旋即耸了耸肩道,“你的话我听不懂。”

    “别骗我了,是你们做的对不对?”

    “——那两个坐最后一排的同学!”讲台传来科任老师的怒喝,“沈锦丞!还有你,你们俩要讲话出去讲!不要影响其他同学上课!”

    “好的老师。”沈锦丞慢腾腾地起立,将座椅归位,并唤他道,“走啊安淳,我们出去讲。”

    课堂上安静氛围的狭缝中漏出两声零星的笑,又在老师横眉怒目的眼色下自觉地制止。

    换作往常安淳不会跟着去,但这回他不能再忍气吞声,他搁下了笔,和沈锦丞一同走出教室。

    为避开耳目,沈锦丞要带他下楼,却被他一把扯住衣角;安淳哽咽道:“别走了,就在这儿。”

    “行啊。”沈锦丞背倚着墙,让出楼梯的过道,“说吧,我有问必答。”

    “聂非,聂非在哪里?”

    “一个你去过的地方。”

    安淳先是欣喜,随后又被巨大的惊恐惧怕掩埋,“你们把他怎么了?”

    “我们能把他一个大活人怎么着啊?”沈锦丞看着自己受伤的手指,烦躁道,“陆嘉亦叫我干的,他说你俩关系很好,把他收拾了,你就会乖乖回来找我们了。所以我就简单地,收拾了他一顿。”

    安淳眼前浮现出一幕幕沈锦丞对人施暴的场景,他的心脏发疼,仿佛那些拳脚是落在他的身体上,挨打的疼痛会让人辗转扑跌,凄声哀嚎,他宁肯受这份罪的人是他自己。

    “为什么啊?”他万分不解地推着沈锦丞的胳膊,“聂非又没有招惹你们……你们要撒气,找我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那么对他?为什么啊——”他最后那句几乎是嚎出来的,动静足以惊扰整层楼还在上课的班级,于是沈锦丞迅捷地拉过他抵着墙,手掌捂住他的嘴。

    “嘘,不要闹,安淳。”沈锦丞警告他,接着眼神变得十分痛心,“你越紧张,越担心,我就越嫉妒;为什么你那么喜欢他啊?为什么你不能像喜欢他那样子喜欢我?我也很想被你喜欢啊。”

    “但陆嘉亦说,喜欢这种事是勉强不了的,就算没有聂非,你也不大可能喜欢上我。所以我想通了,我不要你的喜欢了。可是……”沈锦丞凝望着他的眼睛,含情脉脉地说,“如果你不喜欢我,那你也不许喜欢别人,我管不住你的心,却能控制别人的。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只要是人,都是很怕痛的。”

    安淳希望长出青面獠牙,拥有尖齿利爪,他要咬穿他们的头颅,撕碎他们的骨骼和皮肉。然而事实上他什么都没有,他是手无寸铁的凡人;只需沈锦丞一句话,他就会跟他们走。

    “只要你不吵不闹,我就带你去见他。”沈锦丞温柔地问,“你会乖吗?”

    “我会的,我会的。”他泪流不止地说。

    ***

    他们两个,可真是有耐心啊,一分不差地等到放学时间才带他离开学校。

    而沈锦丞也是货真价实的胆大包天,居然把聂非关在了自家的地下室里。安淳阔别三日再与其相见,那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的聂非了,他记忆中个子高高,腰背挺拔的少年如萎弱的枯枝抖索着蜷缩在杂物间的角落,背上衣服被打得稀烂,布料与血肉粘连糊成一片软烂的血红。

    陆嘉亦扭他的手臂禁止他再往前一步,他转身向他们恳求:“给他找个医生好不好?他会死的……我什么都答应你们,我不会报警,我给你们当牛做马,你们想怎么玩我都可以……求求你们,我什么都愿意做……”

    “安淳,”陆嘉亦说,“没有人要你当牛做马,你什么都不用做,看着就好了。”

    他木讷地呆立着,没有参透这段话背后的含义,陆嘉亦捉住他的手腕保证他不能乱跑,沈锦丞驾轻就熟地抽出一根崭新的高尔夫球杆,朝墙角的人走去。

    “聂非同学,以前可没发现咱们班上还有你这块硬骨头啊。”沈锦丞玩弄那根球杆的手法和转笔一样轻巧悠闲,“手指断了三根了,还能咬牙不松口,很厉害嘛。”

    安淳嘶叫道:“沈锦丞!我错了,我知道错了,你打我,我打我啊……”

    “嘘……你答应了我不吵不闹的。”沈锦丞责怪道,并把球杆悬在聂非的后脑勺上方,“你再吵,我就往这儿打,他要是死了,全赖你。”

    安淳陡然噤声,眼泪堵在胸腔里,发晕发胀,推挤着他将他压榨成一片薄薄的弱不禁风的纸张。

    陆嘉亦看了看手表,催促道:“我计着时呢,快些。现在是中午12点35分。”

    沈锦丞单腿踩在聂非伤痕累累的后背,球杆的杆头挑起一截满是血污的下巴;经他两天不间断的殴打施虐,那张脸肿得乌黑青紫,再也看不出原本清瘦的模样。“太惨了呀,”他点评着自己的杰作,“安淳的男朋友,你是长得还行啦,但也没帅到他爱你爱得要死要活的水准吧。”

    “你的手指呢我给你多留几根,我们是学生,还得参加高考,握不住笔怎么行。”沈锦丞自言自语着,“那腿吧,好吗?做题又用不上腿。”

    “……我去你妈的。”聂非说,然后被呛入气管的血水激起咳嗽。

    “我妈?”沈锦丞握着球杆挥向聂非的左腿,咬牙切齿道,“我妈早死了。”

    聂非闷哼着忍住痛叫,但随之而来的是沈锦丞的猛踹和踩踏,他剧痛中失去知觉的左腿被抬起架到一只木质工具盒上;打人者很兴奋,不知用的什么把向上支棱的小腿骨往下一压,粉碎性骨折带来的牵连着头皮和骨髓产生震颤的痛苦使他撕心裂肺地叫出声。

    他疼得晕了过去,直到那缕彷惶在虚脱与休克的边界、飘荡在无边苦海里的意识,被近处一道低泣的哭声唤回。

    “哥哥……哥哥……”他甚至能幻想出安淳抱着他,滚烫泪珠扑簌地落到他肿胀脸皮上的场景。不过这两声哥哥现实中距离他很远,安淳并未脱离桎梏,陆嘉亦为了杜绝意外事故和后患,给安淳的手脚绑上了胶带,他们俩的处境如同两只被绳索吊起来的木头娃娃。

    在过去的暗无天日的72小时里,沈锦丞反复问了他一个问题。

    你,喜欢安淳吗?

    喜欢啊,世界上会有人不喜欢一个天天跟在自己身后,无怨无悔地喊哥哥的弟弟吗。

    哦,那我会打到你说“不”为止。

    “哥哥?”沈锦丞支起了耳朵,疑惑地问陆嘉亦,“他是叫了他哥哥没错吧?”

    “是啊。”陆嘉亦看穿道,手放在安淳的肩上,“你的宝贝很会撒谎的,我们都被骗了。”

    “操!”沈锦丞气得抓耳挠腮,在地下室内徘徊踱步一圈,回到聂非那条以奇异的角度弯折的左腿前,他泄愤般地踩上去狠狠地碾轧,“我再问你一次,你喜欢他吗?”

    聂非额头和手背的青筋暴跳着,全身都是那么的疼,还有冷。但是呢,安淳,我是不值得你喜欢,也不配当你哥哥的人。

    “赶紧说啊。”沈锦丞手里的高尔夫球杆碰了碰他的右腿,“你们这对小情侣,是都喜欢受虐吗?”

    “不喜欢了……”聂非合上眼,耗尽所剩无几的力气喊道,“不要了,安淳,我不要你了。”

    沈锦丞:“几点了?”

    陆嘉亦:“12点42分,零36秒。”

    “宝贝儿,听见了吗?在真正生与死的考验面前,你的爱情只维续了7分36秒。”沈锦丞气定神闲地走来门口,修长的手臂将手脚被捆缚的人笼络进怀里,“听清楚了吗?他不要你了,你是我的啦。”

    陆嘉亦说:“安淳,不管你是否选择用余生来祭奠这7分钟,我都想告诉你,如果你一定要跟男人在一起,那最好选择人群中最强大、最有攻击性的那个男人,因为弱者很难保护你还有他自己。不过从今往后你可以放心,沈锦丞和我,不会再让类似的事发生了。”

    安淳的眼泪真确是扑簌地落下,晶莹剔透的泪珠子砸在衣领和地板,湮没、化开。他知道“爱”就像良知,如抛过光的玻璃落地即碎;他也知道像他这样的玩具,必须发出哀嚎用自己的痛苦供主人取乐;他还知道他的心脏,浮肿得像一颗即将流出汁液的苹果。

    但他没有哭,他听着风声穿过树丛与山谷,穿过高楼大厦与车水马龙,穿过一切。

    ——epidei:绊·完——

    十年,听起来是相当漫长的时间概念,足够一个人从少年成长到青年。但对安淳而言,他的人生仿佛被定格在了十七岁,此后的每一天都在回忆的漩涡和未来的深渊中徘徊。

    那天之后他再也没有回过墨池中学和他的家,他们把他关在家里拘了三个月,是沈锦丞的主意。沈锦丞怪他不够专一,竟然早早的心有所属——天可怜见的,小沈少爷情窦初开、初次心动,爱的却是一个爱过别人的人。

    所以就连沈锦丞这样的男人,也会有精神洁癖。

    安淳搞不懂自己究竟活在一个多么荒谬的世界里。但他没有余力去对抗强者制定的规则,他努力变成一条只会摇尾逢迎的小狗,用无数次讨好的口交和奉献式的性来换取他们的愉悦。

    他想要的仅仅是他们大发慈悲,让聂非活着。

    “你不可以把自己的心交出去,”陆嘉亦告诉他,“尤其是不能交给一个……无法为你付出一切的人。他贪生怕死,不值得你牵挂,别惦记了。”

    你们懂什么,你们又懂什么。付出一切,说得轻巧;我的哥哥啊,在你们折磨凌虐中,为我苦苦坚持了三天,换作是我,哪怕只有三小时都活不了。

    我会下跪磕头,会卑躬屈膝地哀求你们,可是哥哥他不会。他也是怕疼、怕粉身碎骨的凡胎肉体啊,还要他怎么样呢。

    安淳蜷缩在地板上抽泣,他好痛啊,明明没有一鞭子是打在他的身上,可他每天夜里依然会痛到失眠,好像浑身骨头都被击碎了。

    他以为自己将在暗无天日的监禁和蹂躏中悄然死去,腐烂生蛆,直到这栋房子腐朽风化,泥土掩盖枯骨,他的骷髅里会生长出一棵向往天际和阳光的花。

    然而事与愿违,他还是被那两个恶魔从无边的黑暗拖回了惨淡的现实。

    沈锦丞和陆嘉亦决定要彻底持有他,趁他成年之前,他们为他变更了领养手续,以沈锦丞的父亲收养他的形式,将他这个活生生的人据为己有。

    他在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名字被更改为“沈息宁”,息事宁人,盼着他忘掉过去,重新做人。

    他不愿意,他无法舍弃安淳,名字意味着自我,安淳贫穷弱小,但安淳有亲人和家庭,有身份和归属感。而沈息宁只是附庸物,永远追随在沈锦丞身后的小尾巴,靠主人的施舍与向上谄媚活着。

    可是他不愿意又能怎么样呢。在这个法治社会,法律连他的名字都保护不了,更遑论保障他的人权和尊严。

    人活一世,尊严却成为他生命中最奢侈的字眼。

    在安淳成为沈息宁的日子里,他失去了哥哥和弟弟,失去了养父母与家,他永永远远地成为了孤儿。

    这个机会使他了解到了沈锦丞和陆嘉亦的家庭背景。

    那两个的确不是普通的有钱人家小孩,沈父从政,有过两任妻子,沈锦丞是前妻生下的长子,后面离婚后再娶又生了小儿子。

    沈锦丞提起自己的母亲,几乎都是“那个抛弃我的贱女人”“我早当她死了”,对年轻继母更是毫无尊敬可言,敢于当面调侃她的身材。

    陆嘉亦是独生子,母亲是一家之主,父亲负责子女教育;身为社会名流的陆母拥有形形色色的情人,而陆医生的冷眼旁观恐怕也对儿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

    简而言之,他们都在不同程度畸形的家庭中长大,会成长为精神扭曲的变态并不稀奇。

    安淳是几年后才渐渐意识到,他的出现其实也多少有歪曲两位公子少爷的人生道路。比如要不是他和聂非的事,陆母不会主张提前把两个孩子送出国。

    “丞丞也大了,这孩子本来放纵惯了的,国内老师观念刻板,这套教育系统就不适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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