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梦中人(4/8)

    宋欢笑起来,谁早上眼睛还没睁开就跟你打招呼啊。

    “嗯嗯嗯。”宋欢有些没睡醒,翻了个身,“那我下午再去哄你,好不好呀?”

    “好的,那我先去了哦。”林朝雨背起了书包走出了家门。

    他其实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马上就要十一月份了,他想送宋欢一个称心的生日礼物,可惜身边一个能商量的人都没有,他不知道送什么,就想着给宋欢做一个独一无二的漂亮蛋糕,所以才来秘密基地,说是来秘密基地,实则是研究蛋糕的配方。

    他走之后,宋欢又睡了一会儿,但睡不踏实,他已经习惯了林朝雨睡在他的身边,像个小暖炉,把他抱的紧紧的,每次一睡醒两人都出一身汗,现在他不在被窝里,还有点不习惯。

    习惯是这么可怕的事情,宋欢坐在电脑前想。

    他打开电脑,点开里面写着1的文件夹,里面是密密麻麻的照片和文档,他从里面快速的挑选出来一些按个点开看了看,确认材料没有被损坏,满意的关上了电脑。

    现在还不是时候,宋欢漫不经心的想,要等林朝雨成年了才是时候。

    在跟林朝雨在一起之前,他有一套完整的复仇计划,但到现在,事情朝着他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了。

    经过他的观察,林朝雨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辜者,凭借林卫国对他微薄的父爱,他根本这么都不知道。

    而且林朝雨这么爱他。

    他不得不改变计划,他原本想接近林朝雨,然后再接近林卫国,让林卫国因为自己的儿子喜欢上一个流奶的怪物而心痛不已。

    但林卫国根本不在乎林朝雨。

    这是一个复仇者对无辜者的同情,所以宋欢现在一步一步的引导他适应跟别人在一起的生活,引导他适应人多的日子,教他如何经营店铺,这样一但林卫国出了什么意外,林朝雨也能很好的活下去。

    他已经打算把奶茶屋赠予林朝雨,可以保证他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至于宋欢。

    他准备跟林卫国同归于尽。

    这看起来有些偏激,但唯有死亡能消除宋欢对林卫国的恨意。

    而他自己,早就已经活够了。

    早就说了,那晚讲的故事还有另外一个版本,那是宋欢的噩梦。

    他确实被人贩子拐走,但并没有被随意丢弃在农田里,他被抓到了一个郊区的实验室。

    实验室在全地下,四周皆是白墙,前一周他只被喂食清水,第二周开始进食正常食物,脖子上手腕上脚腕上都拴着链子,只要他的情绪起伏过大,就会立刻被电击。

    所以他不敢哭也不敢叫。

    第三周,噩梦开始了。

    不间断的有穿着白色大褂的男人来给他喂食一些含有雌性激素的药物,以此来改变他的体态特征,一个月过去以后,他的胸已经隆起像是刚发育的少女。

    他的体毛明显减少,早晨不再晨勃。

    第二个月他被换了药,只吃了半个月,他就开始流奶。

    第一次流奶的时候他很迷茫,胸口很痛,又有点胀胀的痒,奶水渗出乳头来,顺着奶子滑下去。

    穿白色大褂的男人进来了,手中拿着一个连接着试管的吸奶器。

    他被按在床上吸奶,因为怕被电击,不敢哭也不敢闹。

    吸完奶后他的乳房干瘪下去,然后再被喂药,被吸奶,再喂药,再吸奶。

    他过得浑浑噩噩,产的奶越来越多,这些人来抽奶的时候还会给他放音乐来缓解他的情绪。

    一开始是试管接着他的乳汁,再后来变成了包装精美的小盒子。

    他从一开始的10l到后来的30l,有的时候宋欢甚至在感谢,感谢这些人没有用别的东西直接插进他的乳头中取奶。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两年,三年。

    他十三岁的时候已经习惯了被人赤身裸体抽奶的感觉,他看着那一盒盒沉甸甸的奶水,油然而生一种不舍感。

    他在实验员口中听说,这些奶用于去做实验。

    他零零凑凑的拼接出了实验内容,这伙人在测试不同的奶水的功效,跟他一样的还有别的人,甚至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因为实验需要对照组。

    一个十月份的晚上,宋欢躲进卫生间,唯唯诺诺的敲响了卫生间的水管。

    他连着敲了好几天,白天的时候胆战心惊的,生怕白大褂们冲进来把他弄死,晚上的时候继续敲响水管。

    就这么敲了几天,终于那边有了回音。

    而宋欢发现卫生间的排风口会有纸屑飞进来,他拼了几天,终于拼出来一个水字。

    当天晚上,所有房间的水管都爆掉了,他们被白大褂们凑在了一间大的实验室里,为首的人胸上别着胸牌,上面写着林卫国三个字。

    宋欢永远也忘不了这个人。

    “凑齐了啊。”林卫国故作惊讶的说道,“那今天就给各位一个福利吧。”

    他说着笑起来,“各位终日被抽奶却没有性生活,一定很难过吧?所以才会弄出这样的幺蛾子,是不是?嗯?设备淋湿了就不能用了,是吗?用你们的脑子来对抗我们?”他拍了拍手,外面走进来几个精壮的男人。

    “别动未成年人。”他意味深长的说,“给孩子们上一课。”

    那天晚上,宋欢跟一个女孩子站在一起,被迫观看大人们强奸一般的性交,老人,男人,统统都没有被放过。

    那个女孩子一直捂着宋欢的眼睛,她叫他弟弟,她说别怕。

    第二天宋欢他们被分成了两两一屋,因为白大褂发现他们经过昨天跟人的接触,今天产的奶更多了。

    “怪不得奶牛都是群养,都得放音乐让它们心情好。”被抽奶的时候一个白大褂说道,语气漫不经心,“原来真的能提高产量。”

    我们是奶牛吗。宋欢那一瞬间没有感受到屈辱,他只感受到迷茫。

    那个女孩子却温柔的对他说不是的。

    “不管到了什么境地,也不要忘记。”她小声的说道,“我们是人。”

    她拆了手铐脚铐上的电击装置,留下了那看起来进了水的小巧的发电机,默不作声的又积攒了半个月。

    那年的生日,宋欢在她的帮助下逃出了实验室。

    那是一个兵荒马乱的夜晚,女孩子电晕了前来意图强奸她的白大褂,牵着宋欢到了实验室,她将实验室炸毁了,仅仅用了一个从白大褂身上摸出来的打火机。

    那天晚上没有人再出来主事儿,林卫国见势不妙早就溜了。

    她一连炸毁了了四个实验室,却一个人都没有受伤,就连那个被她电晕的人最后也被他顺手带了出来。

    他们站在被炸毁的实验基地外面,相拥而泣。

    “看吧。”女孩子看着地里燃烧的火光微微笑道,“人跟牛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有脑子,你要记住,我们是人。”

    宋欢每每想起这个女孩子,都会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后来大家报了警就各回各家,宋欢给了女孩子自己家的地址,让她给自己写信。

    但他只收到了这女孩儿家里寄来的一封信,信封上还沾着一朵象征丧事的小百花。

    “再见了,这无辜的世界。”那女孩子写道,“让没受过伤的人好好热爱这个世界吧,我是不爱了。”

    宋欢的闹钟响了。

    他从回忆中清醒过来,抹了一把眼角的泪。

    他哭了。

    下午的时候林朝雨等来了宋欢,这时候他已经做毁了三个蛋糕,没有一个成功的。

    他把边角废料收拾起来扔掉,乖乖的等着宋欢来接他。

    他今天准备请宋欢去吃烤肉,昨天晚上有一颗洋葱告诉他的,说最近新开了一家烧烤店,很好吃,它的好兄弟都以去那家烤肉店为荣。

    这是他第一次请人出去吃东西,还有点紧张。

    十五时三十分,宋欢风尘仆仆的赶来了。

    “老婆!”林朝雨扑过去,“你怎么才来!”

    “在家写点东西,来得晚了,你中午吃了什么,饿了吗?”宋欢摸了摸他的头,“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没想我吗?”

    “吃了蛋糕,自己做的!”林朝雨使劲儿的蹭着他,“想了呀,但老婆跟我约好了下午要来找我的嘛,所以就没有给老婆打电话,晚上我请老婆吃烧烤好不好呀?”

    “好呀。”宋欢拿出手机来搜索烧烤店。

    “我带老婆去!”林朝雨锁上了他的手机,“我知道有一家特别特别好吃。”

    “你怎么知道?”宋欢笑起来,“交了新朋友?还是以前跟你爸爸一起去过?”

    “当然是我的好朋友小洋告诉我的呀。”林朝雨神神秘秘的从兜里掏出来一颗洋葱,“它说它的朋友都以去了那家烤肉店为荣,所以求着我也带它去,想把自己拌进肉里做一颗幸福的洋葱头,我们带他去,好不好?”

    “好啊。”宋欢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但是到时候小雨要自己跟服务生说出这个请求,好吗?”

    “老婆不能帮我说吗?”林朝雨有点迟疑了,他不喜欢跟陌生人说话。

    “也可以,但小雨先试试,好不好?”宋欢极有耐心的哄道,“你亲自去说,小洋也会更高兴的,你先试一试,如果不行,我再帮你说,你看这样可以吗?”

    他在试着让林朝雨接受陌生人。

    最终林朝雨答应了,两人根据林朝雨查出来的路线转了三趟公交车才找到那家新开的烧烤店,店面不大,小两层,一层能放个十张桌子左右吧,收银台坐着个跟这里的气息格格不入的年轻人,二十五六岁,金丝边眼镜,穿一身随意的衬衫,休闲款,手中拿着一只笔,正在手机上画着什么,听见门帘撞击的声音他抬起头来。

    “您好,几位?”何浅放下了手中的笔,合上了手机屏幕微笑着看着眼前的两个人。

    “两位。”宋欢微微笑了笑,“我们有个特殊的要求,小雨,你来说。”

    “请讲。”何浅看向了林朝雨。

    林朝雨十分紧张,他先是左右看了看,怕后面突然有人进来他耽误人家进门,确认没有人会来,他小声的说道,“我要放一颗洋葱在肉里。”

    “不好意思,您说什么?”何浅眨了眨眼睛,微微凑近了他表示没听清,“能不能再说一遍,我没有听清,对不起。”

    何浅说话的方式跟宋欢有点像,慢条斯理,不急不躁。

    “我想把这个。”林朝雨拿出口袋中的洋葱来给何浅看,“放进我们一会儿吃的肉里,一起……”他思索了一下,“搅拌,作为配料,可以吗?”

    “您要把这个洋葱放进一会儿要点的肉里,对吗?”何浅笑起来,很温柔,“可以,但要留给我们一点点作为样本,希望您能理解。”他后半句话是对宋欢说的,他看出林朝雨有些不对劲,宋欢才是当家做主的那个。

    “好的。”林朝雨这下高兴起来,把洋葱一整个都递给何浅,拉着宋欢去里面找位置。

    他们要了四盘肉,又点了一个菜篮,单要了一盘地瓜和酸菜,还要了一些小香肠和鱼类,菜是被何浅亲手端上来的,他系着围裙,手中拿着一个大盆,里面搅拌着他们要的肉。

    “您好。”何浅站在烧烤炉旁,“因为你们要了四份一样的肉,所以我拌到一起,可以吗?这样可以让那颗洋葱跟这盆肉均匀的搅拌在一起,如果介意的话,我立刻分开。”

    林朝雨摇了摇头,凑过来看了看那盆牛肉,又转过头来跟宋欢小声的说道,“确实是小洋。”

    宋欢惊讶于他竟然有这样的心眼,会看自己的食物有没有被换过,又有点欣慰,至少这样以后在外面也不会吃亏了。

    “您怎么能知道这颗正是您的洋葱呢?”何浅拌好了肉主动搭话道。

    “它自己告诉我的呀。”林朝雨觉得何浅像是好人,所以也交换了自己的秘密,“小洋还说你们的肉很新鲜,是今天早上早市新上的肉,所以可能会贵一些,让我不要在意。”

    确实,菜单上并没有标明价格,所以这家店人有些少。

    “很厉害的能力。”何浅摘下了手套,“真是令人羡慕啊,如果我也有这种能力,选西瓜的时候也不用装模作样的拍来拍去了,长这么大我从来没吃过一个自己选的正经的熟了的西瓜。”

    林朝雨笑起来,宋欢对着何浅点了点头,示意他们可以自己烤,不再需要帮忙,何浅也点了点头,转身回到收银台继续画着什么。

    这一顿饭林朝雨吃的很开心,他一边跟小洋聊天,一边被宋欢投喂,吃的满意极了,最后结账的时候一算钱,才花了两百块。

    “要跟老板说什么?”宋欢知道何浅给打了折,于是问林朝雨。

    “谢谢老板。”林朝雨大声的说道,“老板再见。”

    “再见。”何浅又塞了一听可乐给他,“欢迎下次光临。”

    这世界确实充满善意,宋欢牵着林朝雨的手去等公家车。

    “他为什么给我这个呢?”林朝雨有些疑惑的问道,“我没有给他钱呀。”

    “因为小雨可爱,所以送给小雨的呀。”宋欢说道,“下次我们再去吃饭,给他选个好吃的西瓜当做回礼,好不好?”

    其实已经是十一月份了,西瓜很难买了,就算买了也不会太好吃,但为了回馈这份来之不易的善意,宋欢过生日这天还是选择了带着林朝雨买个西瓜,拿着林朝雨做的蛋糕来到了烧烤店跟何浅一起庆祝生日。

    “这个给你。”林朝雨这次声音调高了说道,“谢谢你的可乐。”

    “谢谢你。”何浅惊喜的接过了西瓜,又看向宋欢手中的蛋糕,“今天是你的生日吗?”

    宋欢点了点头,何浅离开收银台前去帮正在吃饭的仅剩的俩桌客人算账,又在门上挂了休息中的牌子。

    “那么,介不介意我一起帮着过生日呢?”何浅带着他们去了二楼,“我也好久没吃蛋糕了,求求了。”

    他故作可怜,宋欢点了点头。

    林朝雨也并不介意,他很喜欢何浅。

    “当然,当然。”他甚至主动搭话,“一会儿我给你切一块儿大蛋糕,是我亲手做的,可好吃啦。”

    宋欢坐在那里,看着林朝雨的笑脸。

    他觉得全球变暖是真的,不然怎么都十一月份了,这里还这么暖和?

    宋欢的生日过得并不算热闹,加上何浅总共才三个人能热闹到哪儿去,更别说何浅是临时凑数,根本什么都没准备,他显得有些懊悔,问宋欢怎么不早告诉他,他也好好好布置一下烤肉店。

    宋欢是个不愿意麻烦别人的人,只笑着说没事儿。

    何浅搬了两箱啤酒上来,林朝雨眼巴巴的看着宋欢,他想喝一点点,他从来没喝过酒,这种液体对他的态度并不好,偶尔有时候在超市遇见了打促销的啤酒们,它们一般都在跟林朝雨咆哮,“快走!”它们喊道,“未成年的弱鸡崽子!”

    可不知道为什么,何浅店里的啤酒在瓶子里乖乖巧巧。

    “可以尝一尝我吗?我还挺好喝的。”麦芽色的液体在深棕色玻璃瓶里邀请道,“真的,超好喝,不上头,仔细品还有点甜滋滋的。”

    “我可不可以喝这个?”林朝雨抵制不住这种诱惑,小声的问道,“老婆,今天我可以喝点点点酒吗?”他用手比了个高度,“就这么一点点。”

    宋欢点了点头,今天是他的生日,他的小雨当然想干什么都可以。

    更何况,他累了,今天也想好好放松一下,仇恨什么的,伤痛什么的,就让它消失在酒精里,林卫国那个人渣不配出现在生日当天的好心情里。

    他今天早上刚刚制定了详细的复仇计划,接下来的一个月会很忙,直到12月10号,一切尘埃落定。

    到时候林朝雨就是一个成年人了,他会好好生活。

    他开了一瓶啤酒给林朝雨,切着蛋糕分给何浅。

    “我就不喝酒了。”何浅接过蛋糕,“等下送你们回家,挺晚的,打车不好打。”

    “谢谢老板。”林朝雨喜滋滋的喝了一口啤酒,整张脸都皱到了一起,“这不好喝,老婆,它骗我,它说它甜滋滋的。”

    宋欢哈哈大笑起来,“小雨,这世间没有好喝的酒,只有值得喝酒的好事儿。”

    “可今天就是值得喝酒的日子。”林朝雨不服输的又喝了一大口,“今天可是老婆的生日,怎么会不值得喝一杯呢!”

    这是林朝雨第一次接触酒精,喝了几杯就目光发直,面色绯红,看着宋欢笑,也不说话。

    宋欢也喝了很多,但他越喝越清醒。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算了吧,这样能跟小雨一起喝酒的日子已经是来之不易,何必非要揪着过去那三年不放呢。

    可他又想起来他去参加那个女孩子的葬礼,那个女孩子从二十八层一跃而下,没给自己一点生还的机会,她的父母眼睛都要哭瞎了。

    “我的囡囡啊!”那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声时不时地出现在宋欢的耳朵里。

    就像现在,酒精应当有点上头却还是很清醒的时候,他就能听得见,那个才四十来岁的女人花白着头发哭喊着。

    他后来才知道那时候林卫国说的“别动未成年人”是什么意思,那不是出于良知,而是因为未成年人他要留着自己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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