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先生(二)(3/8)

    船票是在五日后,这几日,她打算采买些南方的特产,龙眼,凉茶,汤药。再买些广绣广缎,印度棉,英国呢绒…买的东西多,路过报摊,不巧蹭掉了路人刚买的报纸。

    “对不起。”她弯腰勉强去拾,报纸密密麻麻的字那么多,偏生她就见到了[崔华]二字。

    她慌忙从口袋掏出两角银元,买了份一样的报纸,《广州民国日报》,宝贝一样到处翻找,终于在[国民与政府合而为一]的标题下找见他的名字。

    “第七甫一百号,”朱秀对人力车夫说。

    或许这个崔华不是他,她想。

    民国日报社街对面有个水果摊边,她怕找错人,怕丢人,怕见他,怕这怕那,便只能在这水果摊前来回踱步,时而往对面张望。

    “夫人,买个木瓜,保准甜。”她听不懂粤语,便“嗯”含混过去,怕被人看出破绽,压着帽沿溜去了街角的咖啡馆。

    朱秀要了杯美式咖啡,透过橱窗她一样能观察到报社的门口。

    或许,即便是他,他也不记得她了,她想。

    天se渐黑,报社下班的人走出一波又一波,她就透过橱窗盯着,想着。

    回到公寓,朱秀打开自来水管,为傅彬洗脏衣服。离婚了,她便没有义务再为他做事,可朱秀依旧维持着两人的t面,他是孩子的父亲,除了母亲外自己最亲近的人,又或许是因为她马上要离去了,傅彬对她好了些,还带她去广州有名的太平馆吃西餐。

    “这是牛尾汤。”他说。

    “王那是我的大学同窗。”她说。

    “我知道,她告诉了我,还和我说起过你替她被捕的经历。”

    “哦,那没什么。”

    “既然你也曾被捕过,就应该知道革命的重要x。”

    “我知道。”

    傅彬便不再与她讲话。

    离开广州的前一晚,朱秀出去了,又去了一百号。不管这个崔华是不是他,她就姑且当作是,像做一个特定的仪式,与他做最后的告别。然后,忘掉他,再然后,就回乡下,安心照顾她的天佑。

    车夫把她拉到那里,一阵晚风吹来,她怕极了。陌生的街道,漆黑的夜晚,若有酒鬼突然跑来抢劫她或是要挟她,她怎么办。若是有人陪着她,她就不怕了,可怎么会有人陪着她。她安慰自己,只绕这儿走上一圈,一圈之后就回去。

    她走得时快时慢,怕的时候就走快些,想他的时候就走慢些。一圈完毕,朱秀紧了紧西式风衣领口,站在几乎空旷的街上,拦不到车夫。太晚了,真的是太晚了,她是趁着傅彬睡了才跑出来的。这么晚,就算真的是他,也不可能遇到。

    “唉。”她心口的石头不得不落定,把手cha在口袋里,低头往回走。

    [崔先生和崔太太也要搬走了。]

    [去哪里?]

    [说是去广州。]

    几年前母亲的话又在她耳边萦绕,他肯定在广州,一定在。她走过的这些路,他也一定走过。

    她想得入迷,得了失心疯。砰得一下像是撞到了什么,摔倒在地。

    “你没事吧!”

    有人,是她撞到了人。

    “崔先生。”

    她坐在地上,仰望着要拉她起来的男人的脸,鼻子,嘴巴,还有总是反光刺到她的眼镜片,哪哪都像他。

    “小姐,您认错人了。”他说,“快起来吧,地上凉。”

    可朱秀怎么看他都是崔先生,而且讲的并不是粤语,而是来自北方的普通话,“你骗人。”

    男人无可奈何地笑了,弯腰拉起她,“您真的认错人了,还是起来吧。”

    “你为什么总是骗我。”崔先生的样子刻在了朱秀的脑子里许多年,她怎么可能认错,她不会认错的。

    男人继续无可奈何摊开手,“小姐,再见。”从她的身边过去了。

    朱秀不信,她转身就追上他,在背后抱住了这个男人的腰。

    “崔先生,你不要走。”

    他怔住了,不知这个nv人究竟经历了什么,怎么能在街上随随便便主动抱男人?便拨开了她凉如冰的手。

    “我不是你说的崔先生。”

    他觉得自己得拿出点什么证明,才能使她相信。

    “你看。”一张名片塞到她手心,“我不姓崔,我姓宋。”

    “你骗我,你又骗我,你说你是翻译,你根本就不是,你说你留在北平,却跑来广州。你骗我,你总是骗我。”

    朱秀真的是失心疯了,“别走,别不要我。”

    男人不可能对一个像是有jg神疾病的陌生nv人一直绅士礼貌,“你放开我,放开我,我不是你的什么崔先生!”他把她甩了出去,使她再次跌倒。

    他走远几步,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夜这么黑,便回过头看到这个不正常的弱nv子坐在地上,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能不能拉我起来?”她可怜件的样子,让所有男人都忍不住帮她一把。

    他向她伸出手,朱秀站起来。

    “对不起。”她说,“是我认错了人。”

    “那就快回家吧。”他礼貌道。

    “嗯。”

    她望着男人,松垮的风衣如同崔先生一样的,眼里积的泪,一瞬间竟至崩塌。

    男人最是见不得nv人哭。

    他从口袋掏出手帕,“你喜欢这个崔先生?”

    她沉默不语。

    “那便是了,可他不喜欢你。”

    男人望望天,“你家住哪里?”

    “在惠ai路。”她说。

    “我知道有条近路。”男人指给她看,“你定是ai他深入骨髓,不然怎会认错人。”

    回去的近路僻静,高挂的明月把朱秀的脸映得粉白,乖巧可ai。偶有玉兰香气随风飘来,一阵阵的,男人想去0她头上长长的青丝。

    “崔先生总是骗我。”她抱怨。

    “你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你会不会?”

    她停住脚,回头问。

    男人的双手触及她的下巴,捧起她的脸蛋,“月光下的你多么美好。”

    他是宋先生,不是什么崔先生。可面对如此楚楚可怜无人ai的nv人,这些竟不重要了,况且她曾主动抱过他。她放浪形骸,他自然也不是柳下惠。

    男人低下头,从她的唇角衔起,封缄她的口,扰乱她的气息。

    “你”

    朱秀突然意识到了这个陌生男人在对她做什么,反抗起来,她也并不是一味柔弱顺从的nv子,抬起膝盖,狠狠踢了他的那处,然后不顾一切地疯跑,跑出去几百几千米,看到不知哪里的路边还有在营业的馄饨摊。

    她拢了拢微乱的头发,要了碗馄饨,喝得心暖。

    第二天下午的船票,傅彬坚持说要去送她上船。或许,褪去束缚的夫妻关系,他愿意把她认作与他有过亲密关系的nv人和朋友。

    回到京城的乡下,又是半月旅程。鲁迅先生的那本《呐喊》要被她翻烂。朱秀最终得出了更上一层的终极顿悟:没有什么先进的人抑或是愚昧之人,都是各人的命运罢了。

    她自嘲:

    [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堕,自有拂幌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篱墙落于粪溷之中。]

    [坠茵席者,王那是也;落粪溷者,朱秀是也。]

    朱秀把离婚协议书展开给傅老爷看,低着头。

    “逆子,逆子!”

    傅老爷气病了,但看到乖顺的孙子天佑时,病似轻了些。

    朱秀第二次怀孕了。母亲和傅老爷很高兴,似乎这一纸离婚协议算不得什么,朱秀依旧还是傅家的媳妇,只是法律上不再是傅彬的妻。

    这次她没有难产,顺利产下二胎。佣人抱着孩子给她看,“小少爷的鼻子像少爷,眉眼像少nn,等少爷看见,定是欢喜得不得了。”

    朱秀保持着平和的微笑,自从广州回来,她似乎通透了许多,不再纠结傅斌是否ai她,也不再纠结崔先生是否骗过她。能与孩子,在乡下安稳快乐地生活,这是王那没有的,崔太太也没有的。

    不久,民国十五年,国民政府成立国民革命军从广东起兵。民国十七年,东北易帜,整个北方俱属南京。

    当中,傅彬曾经归家过一次,为傅老爷奔丧。他依旧宿在朱秀的房里,没有谁多嘴说这是不该的。

    民国二十年夏,朱秀去天津,在日租界的一间挂着红灯笼地餐馆,不经意的回头,颧骨的肌r0u稍微颤动了下,她遇见了崔先生。

    他是真的崔先生,因为他记得她,还向她母亲问好。

    “听母亲说你去了广州。”

    “是。”

    “太太不习惯那边,便又折腾来天津卫。”

    朱秀突然想起些什么,问他,“《广州民国日报》,你在那儿工作过吗?”

    崔华严肃认真地回答她,“没有。”

    “你还是喜欢骗我。”

    他回以含蓄的笑,不置可否。

    朱秀也跟着含蓄地笑,不再纠结是真是假。

    夜里,窗外的草虫鸣叫声又起,朱秀有时会做梦,梦中人,已很少是崔先生,更不见了傅斌。倒是门口那棵柿子树,她总是梦到,还有满天飞舞的蜻蜓。

    有一次,她梦见了崔先生,他穿着灰蓝se的和服,端正地跪坐在那间日本酒馆里。她端着清酒跪在他身旁,对他施以微风般的微笑,那微风,像极了那天在巷子口吹起她兰se裙边的暖风。她从裙底掏出一把珍秀手枪来,叩动扳机,将炙热的子弹打进他的心口。

    从那以后,崔先生也便再也没梦见过了。

    [完]

    一那年高中

    姜瑜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小学时候,老师布置作业要求抄写五遍生字,她会主动写十遍,所以到了中学,她可以写出一手漂亮的钢笔字,毛笔字。

    她不ai出门,喜欢宅在家里边读书边吃零食,所以她白且有些微胖。母亲带她剪了短发,给她穿宽松暗se的衣服,是怕她ai美耽误学习,所以在学校她的模样一直是不起眼的存在,没有哪个男同学给她写过情书。

    她也没有喜欢过谁,直到有一天。

    晚自习前有一小时的吃饭时间,姜瑜和其他同学一起去学校附近的小餐馆买了土豆丝盒饭。

    那是个冬日,天寒,盒饭被带回了教室。

    讲台上的黑板前站着个穿着墨绿se大衣圆脸的男生,不,不完全是圆脸,因为他有削山好看的下巴,也不是方脸,他笑起来有点可ai,眼睛眯起来,嘴巴会露出漂亮洁白的牙齿。

    他在拿着粉笔,在黑板上写[iloveyou],还不时扭头笑,朝着一个特定的方向笑。他看的方向坐着全年级最漂亮的nv生,白雪。

    白雪的模样像洋娃娃,高高的马尾辫,白se的泡泡袖衫,黑se的修身长k,脸白唇红,腿直且细,嘴角总是漾着天生自信的笑。可以说,白雪有多自信,姜瑜就有多自卑。

    姜瑜默默坐回自己的位置,打开盒饭,土豆丝的味道她完全不记得了,只记得讲台上那个高个帅气的男生。他不一样,和她认识的所有其他的男生都不一样。因为,他带着痞气,不像是个正经人。

    他走下讲台,抬高长腿随意坐上白雪旁边的课桌上,笑着提醒她。

    “你牙齿上有东西。”

    “什么东西?”

    他指了指,手指差不多要伸进她嘴里。

    白雪从牙齿缝隙里挑出一根绿se的菜叶,也呵呵笑起来。

    姜瑜的座位离白雪不远,她嘴里嚼着米粒也能听到他们俩嬉笑的声音,心慌慌的。她不时偷偷去看他,敞开的大衣里褐se的羊毛衫,脖领处磨了白。

    他不是姜瑜班里的同学,也不是别的班的。听人讲,他高他们两级,前两年因为打架斗殴,被学校退了学,便成了老师家长口中的社会上不学好的混混。b如,像现在这样,趁着天黑,偷偷潜入学校,来追他喜欢的nv生,白雪。

    姜瑜的观念不同寻常,或许是从小读了太多的史书,成了书呆子一样的nv人,不食人间烟火,不问现实。他是个混混,可并不会阻碍她喜欢了他。当然,只是默默的喜欢,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只见过他那么两三次,每一次,他都是出现在白雪身边。

    其实白雪有男朋友,班里同学都知道,那个男生叫周一廷,瘦瘦高高,gg净净,成绩也不错,漫画里男主角的样子。白雪与他,天作之合的般配。

    那年是高三,晚自习前的傍晚,西边太yan的余晖就照在骑在自行车上姜瑜的脸庞上。学校门口边是国道,国道对面有住宅,有餐馆,还有y暗的小胡同。

    姜瑜恰好路过,然后看到了令她难忘一生,也是改变她一生的场景。

    胡同里有三个人,白雪,周一廷和她喜欢的那个混混。

    他拿出了一把银闪闪的长刀,b在周一廷的脸庞上,白雪跪在地上,哭嗓着,听不清。然后突然地,姜瑜看到了,那把银se的刀直直刺入了周一廷的腹部。黑se的羽绒服足够厚实,看不到出血的痕迹,可鲜红的yet越积越多,终是透过衣物,嘀嗒到冻雪未化泥泞的地上,一大滩红的颜se。

    “骆天,你杀人…”

    白雪吓得手足无措,慌里慌张大声哭喊,“来人,救命,来人,救命…”

    姜瑜不了解事情发生的缘由,但看到了难以置信的悲剧,她喜欢的那个混混,叫骆天。

    骆天并没有逃跑,他是有预谋的,t0ng的那一刀并不会伤及要害,只会让这个抢他nv人的男生躺在医院一段日子。

    救护车和警察几乎是同时到的,骆天被警察从背后拷上手铐,路过姜瑜,或许他注意到了其貌不扬的她,或许没有注意到,被只当作是个路人和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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