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1/1)

    其中一匹金黄色的汗血宝马,更是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它的体型纤细优美,再衬以弯曲高昂的颈部,在阳光的照射下,它身上的皮毛折射出了的冷艳金属光泽。

    在马的世界里,这样体态和毛色的汗血宝马绝对属于马中“美男子”。

    是男人,就没有不爱马的。

    更何况是这个级别的宝马。

    田玖对着众人郑重介绍道:

    “这匹黄金汗血宝马,是甘将军俘虏喀什葛尔汗国大将军后,从他儿子手里抢来的!据说血统相当高贵,在他们汗国价值三万金币!而且这马已经被驯得相当通人性,力量大、速度快,日行七八百里不在话下。”

    “嘶!日行八百里!”

    众将军齐齐抽了一口冷气。

    这个脚力实在是太优秀了。

    有人感慨:“这样的汗血宝马,三万金币真不算多!”

    也有人咋舌:“还不算多?胡人的三万金币差不多能换十八万两白银了!把昂们一营的爷们儿全都卖了,买不起一匹马!”

    当即就有那厚脸皮,舔着脸问:“王爷!这些汗血宝马里面还有十匹母马呢,到时候有了小马驹能不能”

    赵牧云刚从黄金汗血宝马的痴迷中缓过神来,破口大骂:

    “滚!滚!滚!上万金币的宝马你也敢开口!有本事自己上胡人的地盘抢去!”

    “嘿嘿嘿”

    被骂的也不恼,有枣没枣打一杆呗。

    一群将军流着哈喇子围观完五十六匹汗血宝马,又去看了看普通胡马。

    最后得出一致结论:都比蒙古马强!

    这样的好马,找遍整个邶国都凑不出一百匹来。

    就是敬献给一国皇帝,都算是厚礼中的厚礼了。

    当晚的接风洗尘宴上。

    大营的火头军们使出了浑身解数。

    其中,醉仙居的招牌菜手撕烤兔少不了。

    还使人特意去甘味鲜打了招呼,请了甘洪真两口子帮着炖了十只羊。

    “滋”

    田玖喝了几口滚烫的羊肉汤,额头上不多时就起了一层细细的汗珠。

    他顾不上这些,一口气将碗里的羊汤喝完才肯作罢。

    有了羊汤垫胃,终于能放慢节奏享用起碗里的大块羊肉。

    看他那半眯着眼享受的模样。

    大胡子打趣道:“田参将,如今你们关西可不缺胡羊呀,怎就还没吃腻呢?”

    田玖摇头叹气:

    “不一样,还是不一样!除了羊的品种不同,西域的水和边城的水也不一样!羊都是好羊,甘味鲜炖出来的羊汤滋味就格外鲜甜奶香。”

    仿佛印证了他的说法,其余参加接风宴的边军也都使劲儿点头。

    “胡人做羊肉的手艺和花样是真多,焖的、烤的、炖的都不缺,吃起来也是别有一番滋味,但这些都和甘味鲜不相同。”

    “是哩!吃来吃去,还得是甘味鲜的手艺让人念念不忘。”

    赵牧云得意道:“任你们走多远,还不是想着这一口?”

    田玖又端着酒杯,又敬了他一杯:“王爷!边城可是咱的根,走哪儿都不能忘了根!”

    “好!说得好!这杯酒本王干了!”赵牧云心中畅快,葡萄酒喝起来越发的豪迈。

    最近两个月,在他耳边蛐蛐的人不少。

    不提西域的肥羊和胡马,对这些穷将军们来说是怎样的诱惑。

    在听说发现了一个可开采百年以上的石炭矿,就差没集体得红眼病了。

    他们虽然不敢直接从熊总兵手里直接抢肉吃。

    不是说又新增了两卫么?

    那得多出两卫的驻军呀!

    都是边城去的,肥水不流外人田。

    边城的驻军,还能抽出个万八千的兵卒来呢。

    再说。

    关西九卫都这般富庶了,总该回馈边城一二吧?

    没想到,说人是非才没过多久。

    人家熊总兵就令人送了这些个厚礼来!

    赵牧云无意间看到几个将军欲言又止的神情,心下了然。

    他问赵牧云:“你们熊总兵是如何安排新增的委鲁母和火州的?”

    田玖老老实实回答:

    “委鲁母那片就是大一些的牧场,暂时还没有驻军的条件!火州新收,和本地的异族人还有的磨!总兵大人派了两万驻军在此,为的是收税和今后再从当地人手里购买物资,同时也是防止胡人从西边再打来。”

    “火州的粮食产量如何?”

    “不太行!本地人庄园里大多种的是葡萄、石榴和棉花之类的,麦子不是他们主要种植的农作物。”

    “那你们要如何解决三十几万移民的口粮问题?”

    “主食不够,肉来凑呗!从委鲁母周围的十几个部落买了一百多万只羊和三万多头牛。人均一天一斤肉的话,基本可以撑到明年春。”

    周围一群人听到这里,就很无语。

    人均一天一斤肉。

    这是人话?

    赵牧云虚点了点他的脑袋。

    又问:“你们不是还抱着一只金鸡的么?石炭一旦开采,银钱还不是源源不断的来。”

    “王爷!可不是这般容易的!因为是露天石炭,又在戈壁滩上,如果直接开采,很容易惹来本地异族人的觊觎。

    想要让这只金鸡安生下蛋,还得先给它筑一个窝先。照总兵大人的意思,等那些移民到了关西后要在石炭矿周围先建一座城池。”

    言下之意,短时间内是很难见到回报的。

    赵牧云点了点头,熊真做事还是很稳重的。

    先建城、后开采也是最好的安排。

    见他不再说话。

    就有将军借着敬酒的机会,向田玖打听消息:“打了那么几次大仗,你们的伤亡如何?”

    田玖仿若不知对方问话的深意,甚为得意:

    “有甘将军出手,还用问?她最擅长的不就是以少胜多么?昂同你说,她所带的先锋营没费一兵一卒就活埋了胡人五万精锐!之后”

    战报上的数据终究只是数据。

    现场听来,所有人都热血沸腾,恨不得参与其中。

    侯爷如今做了西北王。

    军功在册,那就是妥妥的

    升官呀。

    听着,听着,就被田玖这厮彻底给带偏了题

    疑似“黄毛”

    接风宴到了尾声。

    赵牧云本想再和田玖秉烛夜谈的,管家赵大就寻了来。

    “王妃娘娘和郡主等您回府吃宵夜呢。”

    他一拍脑袋:

    “得!本王差点忘了染姐儿今日也回府了!”

    几个月没见嫡女,当爹的很是惦记。

    要不是今晚喝的酒不少,他非得骑着新得的黄金汗血宝马跑回家去。

    马是对气味相当敏感的一种动物。

    喝了酒的人不仅会影响自己的驭马能力,还会使马感到不安和压抑。

    喝酒不骑马和喝酒不开车是一个道理。

    结果,刚乘坐马车回了王府。

    还未迈入大厅,就听到了里头传来闺女的声音:

    “娘,您看别看它的个头不大,却是出了名的凶狠彪悍!在大漠和草原上鲜少有敌手。”

    赵牧云:“”

    什么鬼?难不成闺女在西域买了个厉害的奴隶!

    接着,又听到他家王妃的说:“那你还不把它给藏起来,等下被你爹回府看见了还能还给你!”

    “嘻嘻嘻,听娘的!”

    赵牧云心头一跳。

    他堂堂西北王,怎会和闺女抢一个奴隶?

    不对,不对!

    难道是,闺女给他带了一个野小子女婿回来了?

    一想到这里,一路上被赵牧云强压下去的酒劲儿,瞬间直冲了脑门。

    冲得他有些头晕,眼里也有了些重影。

    他拼命的甩了甩脑袋,让自己勉强镇定了几十息,然后三步并作两步,对着客厅的大门用尽全力一脚踹了下去。

    只听“哐当!”一声巨响。

    大厅的门板,应声而落。

    苦等了他半晌的母女俩被这个动静吓了一跳,齐齐回头。

    然后,两人就看见西北王举着一柄利剑,双目赤红,在大厅里四处张望,口里还大声嚷道:

    “染姐儿,你把那个野小子藏哪里了?你让他出来,本王要和他单挑!不在本王手里过上一百招,休想登本王王府的大门!”

    赵染目瞪口呆:“爹,什么野小子?哪有野小子!”

    “你休想骗本王,刚才还听到你们母女俩商量,要把他藏起来不让本王看到。”

    母女俩对视一眼,集体无语。

    浓浓的一盏热茶饮完,赵牧云感觉自己的脸上还是火辣辣的疼。

    无它,太丢脸了!

    还以为是个胡人野小子。

    不想,只是一只鸟。

    准确的说是一只猎隼的样方(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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