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1)

    方绍伦同样激动的向他挥手,一别三年,只靠鸿雁传书,实在难抑思念之情。

    但随着袁闵礼的身影一同变得清晰起来的,还有不远处渡口边一字排开的六辆黑色小汽车。

    方绍伦稍稍皱眉,光为迎接他,这排场太大了些。

    他特意不坐火车,改乘轮船,多绕一日一夜到海港,就是不想惊动沪城的世伯世叔们。

    虽说都是方家的世交,方学群拜把子的兄弟,但倘若他爹病重,实在不宜声张。

    这么兴师动众的来接他,不像是闵礼一贯谨慎的作风。

    同行的一班留学生看见这排场,纷纷投来艳羡的目光,方绍伦跟他们打过招呼,便领着赵书翰一块下船。

    轮船呜咽着靠岸,还不等停稳当,阿良早拎着他和赵书翰的两口大皮箱健步如飞的跳下船去。

    袁闵礼亲自上船来接他,身后跟着两个长随,嘴里喊着“大少爷”,上前抢着接过方绍伦和赵书翰手里剩余的几件行李。

    “闵礼!”方绍伦凝视着熟悉的灵动双眼,露出欢喜的笑脸,袁闵礼张开双臂,两人紧紧相拥。

    他俩从小一块长大,方袁两家有通家之好。后来袁父去世,家道中落,方家时有帮衬。原本约好一块去留学,但三年前,方绍伦远赴东瀛,袁闵礼却未能同行。

    “绍伦,你总算回来了!”袁闵礼拍打着他的肩膀,方绍伦先给他介绍赵书翰,两人相互见礼。

    看看四周,因着两人的富贵气派,旁人都绕道走,原本拥挤的下船通道反倒空出来一块。

    方绍伦稍稍转向一侧,低声道,“我爹他……”

    “放心!方叔已大安了……”袁闵礼挽着他的胳膊往渡口走,又招呼着赵书翰跟上,“再去信估摸着你已上船,方叔说让你早点回来也好,省得他老人家时不时惦记。”

    方绍伦得了这个准信,悬着的心总算可以放下,长长松了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他眉梢眼角都带上了松快的笑意,却在看到打头那辆车里钻出来的身影时,凝了凝,“他怎么也来了?!”

    难怪就接两三个人,却来了一个车队!这是张三……爷一贯的作派。方绍伦多年前因此取笑过,说他“穷儿乍富”,他却一笑置之,所到之处,仍是铺张排场。

    穿着立领长衫披着斗篷的高大身影,在暮色中缓步向方绍伦走来。那斗篷肩线缀有一圈精致的刺绣,领口扣着一枚绿宝石别针,蓬松油亮的毛领泛着乌沉沉的光泽。

    赵书翰与他一同转过身,看见那道身影,脱口而出,“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这书呆子!方绍伦咬了咬牙,但也不得不承认,同样长衫加斗篷,唯有张三能穿出这股“西北望射天狼”的气势。

    他从北地逃难而来,身量比一般南人要高出一大截。不过方绍伦在沪城求学期间,认识不少北边来的男同学,张三的身段仍是个中翘楚。

    多华丽的衣袍、精美的配饰,都只是陪衬。

    他施施然走近了,抬手取下那顶费多拉帽,一张十分周正又带着点痞气的脸庞便显露出来。

    剑眉上扬,单薄的眼皮,鼻梁挺直,嘴唇偏薄,这张脸的五官排布极为合理,但你绝不会用俊俏漂亮来形容它。

    浓郁的黑发蘸了刨花水梳得油光滑亮,鬓角齐整,在别人身上显得油头粉面,到他这里却拐向了邪魅狂狷。

    他手执一根时髦的“文明杖”,步伐移动间,左右开裾的长衫微微拂动,隐现擦得锃亮的皮鞋。

    候着的一行人看到方绍伦走近都只略微躬身,稀稀落落的喊着“大少爷”“大公子”,看到他钻出车厢,却纷纷挺直了脊背,立正了步伐,齐声喊了声“三爷”。

    方绍伦不由得撇撇嘴,嘴角却也带出点笑意来。

    因着岁月的流逝,他对故土、故人都生出了几许感慨,稍感陌生,又因这陌生多了几分惦念。

    然而,当来人扯着嘴角露出一抹笑意,眸光在他面庞打圈似的流转,尤其长眉微微上挑,曼声道,“怎么?三年不见,大少爷不认识我了?!”

    方绍伦瞬间收复了那丝柔情,这腔调、这声气,这仍是他记忆中的张三,锦绣皮囊下包裹着一肚子坏水的狗东西!

    不认识?化成灰老子也认得你!方绍伦一触到他的目光和那抹笑容就来气,皱眉点了点头。

    张定坤脸上的笑意却愈发真切起来,一双眼睛更是肆无忌惮的在他周身上下打量,“大公子,三年不见,更添风采了。”

    他走时是稚气未脱的少年,归来却已成了俊挺的青年模样。岁月道是无情却有情,能令相思成狂,也能令万物生长。

    袁闵礼在一旁露出点惶恐的神情,“三爷一定要亲自来接您……”

    方绍伦已经发现一个奇怪的磁场,旁人似乎都看不到他眼底的放肆和笑容里的玩味,只一味的觉得他待他十分恭敬。

    他扯出个假模假样的笑脸,“真是劳驾张……三爷了。”

    “哎……大少爷见外了不是?别人叫声三爷,张某却之不恭,大少爷也这么叫,张某可就受之有愧了。毕竟……”

    他露出一口排列整齐的白牙,粲然一笑,在方绍伦耳边低声道,“毕竟,我就是大少爷牵回来的一条狗嘛。”

    一股热浪涌入方绍伦的耳窝,他不由得退开一步,假装没听到这话,转身去看赵书翰。

    见他呆在原地,愣愣看着张定坤,只得轻咳一声,招呼道,“赵兄?赵兄,伯父伯母在家只怕也等得心焦了,我就不虚留你了。先让家下送你归乡,改日我再登门拜访。”

    赵书翰如梦初醒,红着脸低头道,“实在是……实在是叨扰了叨扰了……”他不善言词,只知道反复念叨这一句。

    “赵兄不必客气。”袁闵礼为人一向是极妥帖周到的,亲自安排了车队缀尾的一辆车送赵书翰下县城。

    方绍伦目送他上了车,转过身,张定坤已经姿态潇洒的拉开后座的车门,“请吧,大公子。”

    他钻入车厢,刚把大衣脱下,张定坤便紧跟在他身后钻了进来,原本还算宽敞的后车厢顿时满满当当。

    他回头看一眼后面跟着的几辆小汽车,嗫嚅半晌,到底没说什么。

    如今再指使张定坤坐后面去肯定不合适,人家今非昔比。但方绍伦也不想再动弹,倒跟怕了他似的!

    好在袁闵礼坐到了驾驶室,方绍伦松了口气,有一搭没一搭的跟他聊着天,脑海里却回响着张定坤说的那句话。

    这厮还真记仇!十几年前的话如今还拿出来说!

    方绍伦那时只有六七岁,有一次沪城的魏世伯来访,侍从拎进来一只藤篮,里头是一条西洋哈巴花点子,他和绍玮都想要,但父亲最后还是给了绍玮,“你是哥哥,让着点弟弟。”

    “凭什么次次都要我让他?!”他很不悦的跺着脚,却只能在方学群的斥责声里闷闷不乐的回到房间。

    二姨娘上来搂着他哭,“绍伦,什么都不要跟绍玮争知道吗?要怪就怪你托生在姨娘的肚子里。”

    本来他没觉得是多大一件事情,一条狗而已,但姨娘的眼泪让他不舒服,他气鼓鼓的甩着小马鞭,躲开侍从们,一个人跑到后山玩耍。

    那时他们还没搬到月湖的府邸,守卫也不算严密。

    三月的春光烂漫,他肆意奔跑践踏着芳菲,却在一块大石头上看见一个瘦骨嶙峋的人。

    他侧躺在大石头上,黑发蓬乱掩映着面颊,瘦成一溜的脊背下,四肢格外修长的交叉摆放着,就跟一条饿得快死的狗一样。

    “哎!”方绍伦踢他一脚,那“狗”没动,却睁开一双黑色的眼睛乜了他一眼。

    方绍伦正是无法无天的年纪,哪里知道害怕,口袋里掏了掏,摸出两粒方糖来,是早晨佣人泡咖啡时他多拿的,他踢踏着小皮鞋,走到那躺卧着的人面前,把方糖塞到他嘴巴里……

    他嫌他手上生疮,恶心难看,便用小马鞭捆了他双手,牵着衣衫褴褛脚步蹒跚的人回到方府。

    孙妈妈迎上来,“哎呀呀大少爷,你从哪里找了这样一个人来?这谁呀?”

    “这是我捡的小狗!谁也不能跟我抢!”方绍伦记得自己确实是这么答的。

    但方府上上下下何曾拿他当狗!

    他只在方绍伦身边当了几年长随,穿得暖吃得饱,身量跟雨后春笋似的不断拔高,天生有一把子蛮力,跟着护院习武,不几年就打遍全院无敌手。

    方学群谈生意,四方奔走,有时不免银洋在身,很需要得力的保镖。

    看他壮硕又不痴憨,有几分机灵劲儿,便另拔了两个年纪小的给方绍伦使唤,要了他去,带在身边时常指点,不然他焉能有今天?

    方绍伦愤愤的瞄他一眼,却正对上他瞧过来的目光,那目光如有实质,带着点贪婪的打量。

    他愣了一下,连忙转头看向窗外,山峦叠翠,雾霭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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