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雾云鬟 第71(2/2)
    推开房门,房中虽灯火通明,炉中的熏香沁出清淡的白烟,可空荡的窗帘随风轻曳,并未见他人影。她不做多想,兀自挽袖垂眸,自觉往砚台中注水,取出墨条开始磨墨。
    他喜怒无常,对她出手常常变得没有缘由。
    那年的那一日,她因与他在客栈生生胡闹榻了一把摇椅,羞愤难当,气恼了他几日,他终于借着这日去菜园摘菜的时机将她哄好,午饭做了许多她爱吃的菜。
    他早已预料到她不会轻易张口动筷,是以一早便特意吩咐那边的下人别给她饭吃,饿了她一整日。
    饥寒交迫之下,兰芙果真略微动容,熟悉的红油香钻入鼻尖,勾得她饥肠辘辘的胃腹冒了声沉响。
    难道是他做的?
    他殷切的目光注视她,颔首示意她动筷。
    “你还想去哪?”
    陌生,凄怆,留给她的只有悲凉。
    她心中一软,嘴角终于溢上一丝清淡的浅笑,蹲下身抱起它,任它在怀中肆意拱动。
    乌黑的新墨在光影下水泽闪动,放下墨条时,祁明昀推门进来,他亲自端着一只木托盘,上面呈着一只白瓷碗,犹见碗中漂浮氤氲热气,空中泛起一丝葱油香。
    起初,她越硬着性子挫他,他便越难耐心中怒火,用尽手段百般折她傲骨。可任他如何打骂羞辱,她也只是抵死咬着唇,宁肯将下唇咬得出血也不肯张口吐出一个字。
    万人之下,权势滔天的他初次不知该如何是好。
    她记得他初来她家时,什么也不会做,整日就知道抱着他那把剑擦,还总嫌弃她做的菜不合胃口。后来她手把手教他下厨,他学着学着,厨艺竟也不错,在家的日子饭总是他做。
    望着这只白瓷碗,她怔了神思。
    今晚特地吩咐人做了这碗汤粉,是想趁机毒死她吗?
    兰芙收拢在身侧的手指捻动衣摆,缓缓抬起,指尖碰上搁置在碗上的筷子,宛如无头苍蝇般举目四望,不知要窜向何处。
    若未得他的首肯,任何人都不敢让它来前院。
    兰芙看不清碗中是什么,却认定与她无关,偏开眼,默默退至窗边。
    近一个月,兰芙不同他讲一句话。
    兰芙迈上阶,便见一团毛茸茸的黑影奔过来,月桂双腿扑腾,两只耳朵轻微摇动,跑到她身前,在她脚边打转,啃磨她的裙裾。
    沉思入神时,耳边传来瓷碗与桌案撞击声,祁明昀清淡的话音紧接而来:“吃罢。”
    可月桂怎会跑到前院来,不言而喻。
    念她这段时日还算乖顺,他便屈尊降贵试试用旁的法子让她开口。
    兰芙虽万分不舍,却还是松开手,一是怕二人争夺会伤到月桂,二是知晓祁明昀不喜欢狗,怕他知晓她抱着月桂不放,会暴怒发火,迁怒到一只狗。
    她猜不透他的心思,索性不去想,抱着月桂坐在清冷的台阶上,一遍一遍轻柔地捋着它滑顺的茸毛。
    “吃。”
    后房今日没备她的膳食,她一日没进东西,腹中偶尔绞痛,浑身已有些酸软无力,本是盼着他今晚别发疯,早些逐她走,她好去后房讨几个冷馒头果腹,可他不知又意欲何为,做了一碗汤粉端到她面前让她吃。
    她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一日。
    月桂身上很干净,毛发清爽顺滑,一看便是每日都有人精心照料,被她抱在怀中,伸出红嫩小舌舔舐她的手腕。
    兰芙听他这句话,涣散的目光恍然凝结。
    待祁明昀将托盘放下,碗与视线齐平,她才偷偷睁眼去瞟,竟是一碗泛着油花的汤粉,汤底红艳鲜辣,米粉雪白光滑,上面卧着一个煎鸡蛋,飘着几瓣青菜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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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夜,祁明昀照常唤她过去。
    望着那人抱着月桂远去,她略弯的嘴角消沉下去,眼底再次覆上落寞。
    她虽不开口,该做之事却一样也不落,还做得越发娴熟应手,每晚进来先替他磨好新墨,等他批阅奏折时,会主动绕到他身后替他按额头。他若是亲她,她便会自觉解开衣裳盘扣,若是无意,她便轻声关门退出。
    她不知他端这碗粉进来做什么,难道他自己想吃?
    他这些日子性情越发阴鸷恶劣,起初总寻空子同她说些不痛不痒之言,她实在是不想理这个疯子,任凭他说什么,做什么,她都不开口。
    她神思蓦然恍惚,忆起了从前,她不吃饭时,他会给她做这样一碗汤粉,端到她身边,哄着她吃。
    果不其然,坐了一刻钟,便有人来抱月桂走了。
    可他眼高于顶,一向嫌弃粗茶淡饭,又怎会吃这种东西。
    祁明昀实在是被她磨蹭温吞之举晃得不耐烦,按着她的双肩,迫使她强行坐下,“坐我身旁吃。”
    祁明昀敲击碗沿,拉回她的心神。
    饭桌上他们商议下午去镇上打一壶梅子酒回来喝,她乘兴而去,拎着酒壶归来,却唯余痛心失望。
    这么多日,兰芙总算正眼望他,眼底却带着深浓的疑惑与讶异。
    察觉到她刻意冷淡,他渐渐也便没有好话对她,她埋头磨墨时,头皮常会猝不及防传来刺痛,为他铺纸时,一记耳光便毫无防备地落到她脸上,替他按额头时,稍微按得重了,戒尺便立刻打到她身上。
    穿针缝衣时,望着手中雪白锐利的银针,竟神使鬼差地往手腕和指尖上刺,尖针挑破皮肉也不察觉痛,直到殷红的血挤破伤口溢出,将淡白的衣襟染红,她才用衣袖捂着伤口止血。
    最后一次吃他做的饭,还是五年前她去镇上买梅子酒的那日晌午,哪怕到如今,与他之间的点点滴滴,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娘子,给奴才罢。”小厮垂首上前,伸手抱走了狗。
    自那日到如今,他从一袭粗布白衣到身着华贵锦袍,她再也不曾在如今的他身上窥到一丝五年前洗手作羹汤的身影。
    祁明昀观她一直无动于衷,果然洞悉到她心中所想,啪嗒将筷子震到桌上,“我会毒死你不成?”
今夜月照中天,满庭银霜,空荡阶前洒满清幽疏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