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6/8)

顺玲回到前院去。路上,三毛叮嘱了我们一些注意事项,大致都是妈妈说过的。内宅重地,非请勿进,否则被人当y贼办了,甭喊冤。当然,顺玲是女子,无须讲究这个,可以随便进内宅。我一直不解,就问了他,为啥不让男人进内宅,但内宅却有他们这些男仆。那三毛瞧了瞧顺玲。我会意,就叫顺玲先进了那间小偏房。然后,三毛才解释:「我们几个男奴,都锁了鸡笼子」「鸡笼子?」我不解。那三毛拉开裤裆,给我看了他胯间。原来所谓的「鸡笼子」,就是铁丝编织而成的贞cao锁,因为像是笼子一样,困住鸡鸡,勒住阴囊,不让硬起,所以就称之为鸡笼子。见了那玩意,我这总算恍然过来了,原来并非莘长征不介意男奴猥亵他的女人,而是把他们看成是不能硬的阉奴了。由阉奴伺候家中女眷,还真无须在意的。那三毛又说:「这还是太太、就是你妈妈改良过的呢」「我妈改良的?」我好奇了。原来,他们以前是穿铁裤裆的,把胯间封闭得密不透风,每当撒尿拉屎,都要先找主人求取钥匙,麻烦得要死不说,还痛苦——他们那时候胯间都长了痱子,成天发痒,又挠不了,简直是要命。后来,妈妈来到莘家,因为同情他们,就特意设计了新式的鸡笼子,叫铁匠打造出来,取代了之前的铁裤裆。他们几个男奴,之所以尤其爱戴妈妈,不仅因为妈妈和蔼又貌美,还因为这个鸡笼子,实打实的造福了他们,让他们轻松多了。之后,那三毛又甚是惋惜的说:「陈先生,你刚才怎么不叫老爷做爸爸啊?要是老爷一时高兴,认下你做儿子,那你就烧高香了,后半辈子都不用愁了」我不屑道:「我姓陈,不姓莘,我不会认他的」那三毛倒是懵了,疑惑道:「你千里送母屄……咳咳,你千里送母亲回家,不是想跟老爷讨好处吗?」我听了他的前半句,脸上不由得有点发热。在外人看来,我确实就是「千里送母屄」,确实是太耻辱了,唉……不说这个。就说这三毛从末走出过大山,从末见识过城里的生活环境,自然就会觉得,村长老爷是最大的贵人,讨得老爷欢心,就等于讨得了幸福生活。他说这话也是没啥坏心的。不过,我可没耐心去跟他解释世界很大,只敷衍了两句,就打发了他了。……毕竟山里风光好。于是,此后几天,我和顺玲就白天在村里村外游逛,晚上就回莘家宅子安歇。这条小山村,人口不多,很快就混了脸熟。期间,我们听说了那莘长征在村里的风流韵事。比如村西头的王寡妇,村南头的羊家小媳妇,都和莘长征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我和顺玲面面相觑,这野爹的腌臜事还真不少啊。不过,我和顺玲都无意多管,因为我们早听妈妈提及过。妈妈说,那莘长征毕竟是村长,土皇帝一般的实权人物,常有村民有事求他,村民有钱就给点礼物,没钱就送他一套性服务,是常事了。妈妈对此也不以为意。故此,我们在外听说了,也就过过耳罢了,没法管。我们感兴趣的,是何时何人有意下山。但那些村民说了,村里向来自给自足,甚少有人下山。期待他们带我和顺玲下山,倒不如安心等待那个邮递员下次进山来送信。那岂不是要等两个月?我是没所谓了,反而挺乐意多陪妈妈一段时日。而顺玲就很不乐意了。但也没办法不是,只能按捺住心情,慢慢等着。话说起来,那些村民都爱给人起外号。顺玲得了个「村花」,人人都这样叫她,把她乐的。我就郁闷了,得了个「千里」,千里送母屄的千里。我很不爱听,纠正过多次,但没啥用。因为这外号早就传开了,除非我逐家逐户上门去说,否则就只能这样了。山村里基本没有娱乐活动,村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八卦别人。我不远千里,送妈妈回村,这事可是近年来全村最大的八卦。那些村民,岂会不放入口中,翻来复去的议论、谈笑、传谣。在他们的口中,我是穷鬼,我父亲是穷鬼,妈妈为了享受富足的生活,就抛弃了父亲,我为了跟着妈妈享受富足,也背叛了父亲,送妈妈回到这村里。村长只是看在妈妈的面子上,才发善心收留了我,让我得以留在莘家,做个野种儿子。甚至还有个更离谱的谣言是说,顺玲早已经被我献给村长充实后宫了。我和顺玲听了,都是既愤怒,又无奈。乡下人爱嚼舌根,是生活环境所决定的,根本无从辟谣。……我和顺玲都很心累。便少出外了,终日留在莘家里闲着。这莘家是个很守旧的旧式家庭,家中女眷是不许随便离开内宅的。妈妈纵然是当家主母,也没有特权。不过倒是有个例外情况,就是每日早晚两次,女眷们可以出来前厅,给祖宗神位敬香。虽然妈妈和我同住一个家中,但要见面的话,每天也就只有这两次机会而已。倒是顺玲,不受任何约束,可以随便进出内宅,想怎么陪妈妈、陪多久都行。而实际上,顺玲也几乎是成日呆在内宅里,入夜才回到前院来安歇。我对此倒是没多心,毕竟有妈妈在呢,那莘长征再好色,也不可能在妈妈眼皮子底下,勾搭顺玲。说起来,顺玲对妈妈的感情,其实不太深,按理是不太可能终日陪侍妈妈的。但由于内宅的环境、条件,实在比前院好得多。所以,顺玲就贪图那享受了。内宅条件有多好呢?这样说吧,和前院相比,就像两个世界。前院这儿,就是个养殖场,鸡鸭畜牲随地走。而那内宅,才是住人的,虽然同样粗陋,但起码干净,没有随走随拉屎的肉畜。甚至还有绿化,如果那四株枣树算是绿化的话。以上只是环境,还有饮食日用。内宅的饮食,每顿都是有肉的。非饭点,也有吃不完的干果、零食。几位悠闲无事的女眷,就聚在一块儿,吃吃零食,唠唠闲话,玩玩游戏,嘻嘻戏耍。这种热热闹闹的小日子,过得实在惬意无比。对比起城里的生活,妈妈就更喜欢在这儿过了。就连顺玲,也是渐渐适应了内宅里的生活,所以才呆在里头的时间才越来越长,都不怎么出来陪我了。初时,顺玲进内宅的初衷,其实是想给我带点好吃的。因为平时我吃的饭食,其实都是内宅吃剩的剩菜剩饭。当然不单止我,其实所有婢仆们吃的,都是剩菜剩饭。我最初是很不忿的,那莘长征凭啥把我当成是奴才了。但再不忿也是没个屁用的,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顺玲劝我忍耐,又时时进入内宅,去蹭饭,顺便顺点好东西,带出来给我。于是就这样得过且过着。过得久了,顺玲倒是渐渐喜欢上了内宅的生活,白天都不咋出来陪我耍了,到得入夜后,方才回来安歇。我是能理解她的。因为,就算回到城里,如此多样而充裕的饮食,也是十分难得的。在城里,吃饱饭是没问题,但想吃得美味、吃得多样化,就难了。因为城里一直在实行严格的配给制,啥都要按票购买,有钱没处花、有权没处要。反而这闭塞的山沟沟里,成了配给制的漏洞,只要山里能产的,那莘长征就能弄回家来。这些天来,我就亲眼见过好几次了,外面那些村民,挑着、捧着、提着各式土产物资,给莘长征送上门来,还送得卑微极了,点头哈腰的,好像很怕莘长征不肯收似的。看得我都暗自感叹,我父亲那种城里的小干部,真是拍马也比不上这山沟沟里的土皇帝啊。不只是吃拿卡要比不上,权威也是远远比不上。每隔个几天,那莘长征都会带着枪队,持械巡游全村。说是巡视村庄周边有没有野兽入侵,但实质上更像是向村民示威,炫耀武力。那枪,可不是猎户用的土枪,而是解放军用的制式步枪。区区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居然拥有几支军用步枪,实在叫人费解。我估计就是和苏联闹崩的那时候,中央下发了文件,让基层各自逐渐民兵队。那时候各地武库都向基层开放了,大量枪支弹药流入民间。只是没想到,就连这闭塞的山沟沟,都趁机捞了几支步枪。是莘长征捞来的。那年头,那莘长征也就十来岁吧,居然就拥有这见识、这魄力,当真不可小觑。而今时过境迁,山外的各地民兵队,早已解散多年了。而这山沟沟里的,仍被莘长征强行保留着。每隔几天,他就带队巡游。每次巡游,其他民兵都是骑着骡子,或驴子,背着长步枪。独他是骑着高头大马,腰插匣子枪。那匹马,不知他是打哪弄来的。倒是那支匣子枪,听闻是他爷爷的遗物。他爷爷当年死在长征途中,待解放后,其战友送回了遗物。其中就有那一支匣子枪。大可以想见,他本身就是长征英雄之后,又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一队人人持枪的民兵队,满村子的晃荡,炫耀武力,是多么的威风凛凛。莫说那些村民,就是我,都是心生敬畏的。在这儿逗留日久了,看多了那些场面,又是吃拿卡要,又是炫耀武力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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