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键盘侠(4/8)

    大概是烧水的电热bang超过了老式电路承载的功率。但房间里没有人想去检查线路,热水的触觉让她们四肢软散,仿佛骨头都被剥离,完全绞在对方身上。唯一剩下的力气,仿佛是在一片黑暗丛林里的野兽,跳跃着,左奔右突,向着自己唯一的目标发起冲刺。水覆盖在她们身上,又从身t上滚落。她们在每次亲吻快要陷入窒息的时候短暂地浮出水面,然後又仿佛刚断n的幼兽一般寻找对方的嘴唇。夫人轻声在蟋蟀耳边呢喃:「这会b你练习s击更难吗?」

    蟋蟀闷哼一声,随着夫人手指的动作蜷起了身t,然後又舒展开来。她从水面潜入水中,亲吻夫人的每一寸皮肤,最娇neng的皮肤,直到夫人发出sheny1n。这并不会bs击更难,骄傲的枪手总是能在陌生的环境找到靶心,更何况……她意识到她似乎早已经在自己梦境里抚0过这具身t无数次了。蟋蟀在黑暗的水里睁开眼睛,看见和听见的依然全是夫人:她们混合在一起的喘息,紧绷又松弛下来的腿部线条,白皙皮肤下隐约的青se的血管。浸润了她所有皮肤的温热知觉,不知道是水,还是贴在一起的肌肤。

    「我交了一个新男朋友,叫曹有信。」

    黑暗里张曼仪的声音传过来,显得很不真实。「他爸以前老是出远门不按时回家,他妈在家等得不耐烦,为了显示自己有文化,就翻出唐诗三百首,从里选了个词,给他取名叫曹有信。你说好笑不好笑。」

    「早知cha0有信,嫁与弄cha0儿?」我苦笑。

    张曼仪哈哈笑了两声,她在讲好笑的事,但是声音很不对劲,我从「男朋友」这个词给我的震惊里回过神来,意识到她的声音在打颤。怎麽回事,谈话室并不冷,甚至还有点热。我问她是不是冷,她忽然就不说话了。

    我脱下外套,走到张曼仪身边想给她套上。她忽然伸手抱住了我。我能感觉到她全身都在发抖,好像连抱我都快抱不住了。我把外套披到她身上,然後弯下腰用力回抱住了她

    我的脑子很乱,她这是创伤应激障碍并没有完全恢复,又发作了?男朋友又是什麽情况?虽然我知道她之前也交过一二三四五六个男朋友,都是不同专业或者不同职业,仿佛是在做什麽田野集邮,但是我们认识这麽久以来,她好像从来没有和我提过这些前男友的事,甚至我上次旁敲侧击地问她「蛋蛋」的事,她给我的都是否定的答案。这让她以前交过男友的事在我心里好像是个虚假的不存在的泡泡。

    她是真的交了男朋友吗?以後我要失去她了吗?是不是从此以後我就不能约她一起吃饭了?她会拒绝我的吃饭邀约,然後告诉我她要去约会。她还会再在我坐在公园里的时候突然出现在我旁边,跟我讲锈城的故事吗?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在我心里蔓延,我不好说,但我很讨厌想像她亲吻一个男孩子的样子。

    虽然亲吻对我来说其实也没多大份量。小时候爸妈如果是白天去上班,通常会把我锁在家里。有一次隔壁林林来找我玩,我开不了门,我们就爬在窗台上看连环画,他不知道从哪里ga0到的一些言情小本子,里面有一男一nv在亲嘴,为了ga0清楚嘴到底有什麽好亲的,我们隔着窗户栅栏试了一下。没什麽感觉,林林这家伙中午可能吃了鱼,嘴臭。但是这事居然被隔壁大姨看见了,爸妈下班後我被罚站了一个小时,林林也没好到哪里去,第二天看到他的时候他捂着pgu一瘸一拐,见了我绕着走。

    後来我又亲过一位初中时喜欢的篮球少年,还曾经被一位学长强吻,大学时的前男友和前nv友大概也亲了很多次。亲吻确实有的时候能让人感觉亲密而且温暖,但大多数时候,我觉得我们的电影可能拔高了它对於浪漫ai情的意义。亲吻一个人就能抵达她他的内心吗?

    又或者只是因为厂区的父母总是疲於奔命,从来不在乎孩子的情感教育,所以我一直没有办法t会大家所t会到的那种「正常」的感情,成为了这个ai情故事大行其道的世界上一个小小的怪胎?

    我的理x思考在张曼仪的嘴唇触碰到了我的瞬间戛然而止。

    不知道是因为城区停电,还是因为寒cha0来临,蟋蟀和夫人从房间里钻出来的时候,觉得外面的温度又低了几度。夫人指指那些黑暗的小巷子:「一会儿我们可以去弄一些走私贩子的炭,我房间有个壁炉。」

    蟋蟀在一个巷子前面停下了脚步,那里站着两个nv人,穿着低x旗袍,涂了很重的口红,在她们身後,霓虹灯牌一闪一灭,电流发出的光把她们腰身的曲线描得发红,好像熬夜抄写的香烟纸被r0u出皱巴巴的颜se。蟋蟀的视线落在她们头顶的另一个灯箱上,一个圆形的招牌,在圆形後面是hse和绿se的散s条纹,好像是已经落魄的太yan。

    「你在看什麽?」

    蟋蟀说,没什麽。她不想让夫人觉得自己在躲她,於是主动说起来自己也认识这样的人。怎样的人?阿兹娜也曾经是这两个nv人中的一员。蟋蟀想,自己对於阿兹娜来说到底意味着什麽?里往往会写,一个nv人因为生了一个不该生下的孩子,生活每况愈下,她是不是就是里的反派,一个不该被生下来的孩子。如果没有她,是不是阿兹娜就不必被迫逃离自己的家,即使她仍然踏上了逃亡的路,也不会遇到这麽多危险,更不必因为需要多养活一个人而把自己掰成两半。

    夫人在她前面说话:「你可能会觉得那些人很可怜。」

    蟋蟀说:「没有。」

    可怜吗?她想起有个下午,有个脸上长了痦子的男人在房间里扇阿兹娜耳光,她在门外吓得哭。男人听见有小孩哭,从房间里出来,对蟋蟀说,你妈就是个骗子,然後摔门而去。她打开门,看到阿兹娜光着脚在冷水龙头下冲手,脸肿出来,仿佛是膨胀得不充分的紫se气球。母亲冲完,sh着手从墙壁缝隙的小铁盒里0出来两个y币,教孩子去楼下买两块冰bang。一块孩子吃,一块母亲要用。

    「吃了就去玩吧,作业晚点再写。」阿兹娜这样说。蟋蟀吃着冰bang的时候,yan光照在广场上,好多小孩踩着旱冰鞋在那里滑着。她知道自己不能回家,母亲希望自己待在外面。可怜吗?她不知道。她总是在吃冰bang的时候因为冻麻了嘴而不小心被劣质竹签割破舌头,所以每根冰bang吃到最後都有血腥味。

    夫人还在继续说:「相b上城那些不能决定把自己卖给谁的姨太太,她们还要自由些。」

    「价格不一样。」蟋蟀说。有些人标价低,会被人打。

    夫人似乎苦涩地笑了一下:「人应该被标注价格吗?」

    应该吗?蟋蟀没有仔细想过这个问题。从她出生开始这个世界的人都是明码标价的。运垃圾的人四百块,在广场附近站街的人两百块,在蝗虫角站街的人六十块,她自己看起来贵一点,四千块钱一个月。人们互相看对方,看的不是人,是他们身上贴着的价格签子。她不知道应不应该质疑已经存在的东西,质疑了有用吗?

    阿兹娜教过她:「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你得学会不让人欺负。」

    所以这是阿兹娜谎报了她的身份,送她进上城的学校学格斗的原因?如果不是去这个学校,即使学格斗,她也只能去地下拳场打黑拳。但在上城,她就有机会被选去保镖学校,然後到富人区工作。自由也是明码标价的,夫人不明白这个道理吗?一定是明白的,不然她怎麽会放弃自己的自由嫁给龙哥?

    这时茱尔出现在了路口,向她们招手:「我还以为你们迷路了。」

    阿迪出现在她身後,茱尔顺手捏了一把阿迪的x肌:「你们再不来,阿迪都要饿得前x贴後背了。」

    阿迪也不在意,向蟋蟀伸出他的大手:「阿亚提让新朋友选今晚喝什麽酒——我是阿迪,下城地鼠。」

    蟋蟀伸手与他相握,阿迪有一双苦力的手,粗糙,有热度:「蟋蟀,上城爬虫,我们今天见过。」

    阿迪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白的牙:「那现在正式认识了。」

    「你这个小爬虫挺幽默。」茱尔揽着夫人肩膀跟蟋蟀介绍,「阿迪是个矿工,麦可的哥哥。」

    阿迪说:「茱尔本来要去下矿的,把机会让给了我,不然我就失业了。」他很绅士地拉开门,风灌进房间,蟋蟀当即听见房间里有人大骂:「天杀的,阿迪,你要透气自己去透,老子脚都要结冰了。」房间里的热气同时扑面而来,夹杂着水汽,烤r0u和面包的香味。

    阿亚提的声音在里面传出来:「脑子没结冰就行。」

    茱尔拉着夫人进屋,蟋蟀紧随在她们身後,阿迪最後往四周看了看,才关上了门。蟋蟀心里暗想,阿迪如果去保镖学校,倒是会是个好苗子。但很明显阿迪不可能去。他往通道里走的时候,蟋蟀注意到他的褐se麂皮靴子後跟已经磨破了,泛着幽幽的青se,鞋底大概嵌有煤渣,走起路来咯吱作响。房间的过道没有b外面的巷道宽敞多少,两边的墙壁像阿迪的靴子一般磨透了墙灰,透着霉斑和水渍,锈迹斑斑的管道仿佛是老人手臂上突起的青筋和血管,几乎要挣脱墙面。过道尽头是一个地下室,大概之前曾经是地下餐吧,糊了纸的窗玻璃外还能隐约看到红灯闪烁。屋里悬挂着两个不是很亮的钨丝灯泡,墙上居然还有壁炉。

    按照锈城的法律,这种人群密集又没什麽通风管道的廉租屋,在屋子里烧火是不合法的。但似乎没人管这个,面包已经切好在桌子上了。矿工们来来往往地传递汤碗,蟋蟀拿到一个,喝了一口,感觉像是储存已久的罐头豌豆。没有座位可坐,事实上,房间里有太多人,蟋蟀找到一个落脚地都困难,仅有的几个凳子给了几位看起来像树根一样皱的老人。阿亚提在墙角里站着,一只脚缩起来向後踩着墙壁,朝他们挤挤眼睛:「站着吃,不容易有小肚腩。」

    蟋蟀想挤出来一个笑回她,但显然没有成功,因为夫人看着她的表情笑了。蟋蟀见夫人笑,眼神慌忙又滑到了地上,耳边突然听着夫人的声音凑近了,说了句「圣诞快乐」。

    一定是因为人太多了,被人靠得这麽近蟋蟀都没有任何警觉反应。她脑子里出现的第一反应是,她都快忘记还有这麽个节日了。上城的耶诞节通常是商场的节日,每个酒店都在极力推销圣诞套餐,似乎只有买下它们,你才能获得最完美的耶诞节。灯牌上出现的永远是光鲜亮丽的明星家庭,通常是一家四口,穿着顶级「小山羊」羊绒套衫,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上城的穷人看起来不怎麽庆祝节日,没有钱又没有家庭的人,更是和节日绝缘。

    但棚户区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庆祝的日子。喝什麽酒其实不太重要,反正也就只有低度的自酿小米酒和廉价烈x白酒可以选。吃着饭,不知道是谁吹了一句口哨,好几个人都哼唱起来,随着节拍跺起了脚。有人说:「快整点声音。」有人大喊:「塔狄,今天吹个《基督也疯狂》!」

    「声音对矿工很重要。」阿亚提对蟋蟀露出一个无奈的笑,用两根手指敲敲自己的耳朵示意,「所以这里总是特别吵。」

    蟋蟀点点头。

    「矿工平时下矿的时候会戴一个收音机耳机,」阿亚提解释,「耳机彻底没信号的时候,他们就快到工作层了。反过来也是,他们从矿井乘电梯上来的时候,耳机会最先给他们传递外界的信号,这样在他们看见光亮之前,可以提前大概二十秒左右知道自己回来了。」

    蟋蟀无言。她没有下过矿,无从想像这样的场景。明明在地底下,收音机是最没有用的东西。但地底的黑暗和寂静究竟有多漫长和难以忍受,才会让矿工们如此渴望早些听见来自外面世界的声音。

    阿迪从一个非常高的壁橱里拿出一把口琴,仔细擦了擦,递给塔狄。塔狄的脸被火光照得红红的,把口琴放进嘴里,悠扬的音乐声飘出来,不知道是不是基督也疯狂,但人们确实疯狂了,他们欢呼跳舞,好像这个地方不是棚户区的一个地下室,而是上城的舞场。连灯光都闪烁了起来,蟋蟀扭头去看电线,正对上阿迪狡黠地抬眼睛笑,他手里捏着两端钨丝灯的电线正手动碰擦。

    蟋蟀还没来得及跟他说危险,手臂就被拉住了,是麦可,换上了新衣服的少nv眨着jg灵般的大眼睛看着她:「跳舞吗?」

    「我不会跳。」蟋蟀承认了她在保镖学校唯一一门几乎挂科的课,交际舞。但房间太吵了,她的拒绝大概压根就没有抵达麦可的耳朵。她只能任由麦可拉着自己来到舞池之中,抬头看见夫人端着一个酒杯,正笑yy地倚靠在墙边看着她。

    音乐变了。另一个乐手加入了奏乐团队,是个棕红se头发的中年nv子,手里端着一把像小提琴的拉弦乐器。麦可看到蟋蟀在打量那把琴,赶紧讲解:「这是我们的弓萨尔,凯拉尔人的小提琴。」

    凯拉尔。这个名词蟋蟀记得在文化课上学过。在外环还没有成为锈城的棚户区之前,曾经有一些原住民的城寨,凯拉尔就是其中之一。据说他们牧羊为生,母系氏族,每家都有一个长祖母,三代人一同居住在一栋树皮高楼里。但不同于别的原住民,b如擅长盗窃和电脑技术的英特人随着征地开始慢慢进入中城的科技街区成为新移民,凯拉尔人一直都没有能适应锈城的生活,当村寨的土地被收走,他们也就慢慢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有人说他们成了棚户区的贫民,也有人说,他们的族长带着所有族人漂洋过海离开了这座城市。

    「她是凯拉尔人吗?」蟋蟀问。她发现在这个吵闹的舞场,所有的g0u通都只能靠咆哮。麦可同样也大喊着回答:「不是,凯拉尔人早就不存在啦。」

    「他们去了哪里?」

    音乐欢快,人们开始跳一种提步幅度很大的踢踏舞,蟋蟀笨拙地模仿着麦可的步子,三四四三,麦可跳起这支舞仿佛岩崖上蹦蹦跳跳的小山羊。

    「你不知道吗?」麦可说,「锈迹之後,物资都被上城的黑帮和政府管控,如果你说自己是凯拉尔人,就领不到物资。只有假装自己不是凯拉尔人,才能有饭吃。」

    这是上城的博物馆和中城的学校里都不会教的历史。蟋蟀不知道自己要不要相信麦可所说的。

    「这是凯拉尔的丰收舞。」麦可一边跳一边给蟋蟀介绍,「al-a意思是欢庆丰收。凯拉尔人放羊,但是也种植一些小麦。到了十二月,他们宰羊,囤积面粉和酿酒的工作结束,就会聚在一起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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