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知行合一才是真担当(5/8)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突发事件的客观规律开展各项工作。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及影响因素极为复杂,但其内部必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必然性,只要实事求是,科学地分析发展态势并找出规律,定能避免突发事件的爆发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就应当具有科学精神,努力探索突发事件规律,制定出科学的决策。对此,应运用专家和“外脑”的力量,做到科学分析和决策。要将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运用于突发事件的处理中。要针对不同情况下的突发事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因为突发事件的无常性和影响因子的多变性导致其发展方向的不确定性,应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形成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模式。在自然灾害情况下,应做好安全教育和受难者的心理安抚。针对公共卫生事件,应做好信息播报和卫生宣传,使他们认识到事情的实际情况并树立积极的心态。针对社会安全事件,应做好普法教育,使人们树立安全意识,依法进行自救和互救。
(三)坚持及时有效原则,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效率。应在控制突发事件过程中迅速、准确地收集各类信息,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许多突发事件具有瞬间性,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适当时间内协调,就会失去解决事件的条件和机会,导致后果更加严重。一方面,树立时间观念,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最新的有关突发事件的各种信息及时做出控制和处理决策调整,另一方面,社会组织或公共管理机构在控制突发事件的执行上,可根据最新信息以及情况的变化作出理性的选择。思想政治教育者树立时间观念,应考虑突发事件各个环节的信息,及时对处于关键时刻的公众进行鼓舞和激励,激发他们战胜困难的勇气,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坚持综合协调原则,整合全社会有利资源应对突发事件。应全面考虑突发事件影响因素及影响范围的广泛性,整合各方面有效资源进行综合教育和管理。大多数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结果都具综合性,因此突发事件处置必须在有关协调部门的领导下有序进行。突发事件应对力量来自各个部门,包括交通、通信、消防、食品、搜救、救护、物资支持等,因此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协调一致很重要。在突发事件的防范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个人数量庞大,应该做到综合协调。这些部门应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作战,既发挥各自资源优势进行各自的工作,又相互配合涌现出新的整体性功能。
部分领导干部之所以在突发事件面前应对不力,无所作为,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缺乏见微知著的敏锐性。主要表现为在突发事件出现之初,有的领导干部不能从偶然的、表面的、零碎的、初露端倪的、稍纵即逝的现象中明察秋毫,未能从蛛丝马迹中及时准确判明情况。也有的领导平时习惯于抓所谓“大事”、“要事”和面子事,不屑于抓群众反映强烈的“小事”,从而导致社会矛盾不断积累,错失了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时机,最终发展成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局面。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的领导干部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敷衍态度,怕得罪人,怕丢乌纱帽,遇到矛盾绕道走,处置不及时,从而酿成大祸。
(二)缺乏驾驭全局的能动性。表现为面对突发事件,没有通盘考虑,抓不住主要矛盾,对突发事件的成因、性质、趋势未能准确判断,遇事慌张,头脑发热,急于求成,手段粗暴,从而导致顾此失彼、因小失大,贻误全局。
(三)缺乏快速反应的果断性。表现为面对来势猛、发展快的突发事件,反应慢、等待观望、放任自流,缺乏迎难而上、不畏艰险的勇气;缺乏处变不惊、大胆果断的气魄;缺乏审时度势,沉着应对的能力;缺乏令出法随、雷厉风行的作风。
(四)缺乏引导沟通的协调性。表现在组织领导上,不能在短时间内聚合各种要素,包括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不能在第一时间内集聚到位。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疏导上,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哄、骗、推、唬的问题,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时,讲不到点子上、讲不到理上、讲不到心上,就事论事讲表面理,简单生硬讲不清理,不着边际讲不准理,似是而非讲歪理,从而带来很多“负刺激”、“负效应”。
(五)缺乏把握规律的预见性。突发事件的发生是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部分领导干部之所以应变不力,就是因为他们不善于从时空的角度观察形势,不善于从历史角度看待事物发展,不善于把握政治和经济改革的发展进程,不关注国际动态、社会发展动向、热点问题和群众思想变化,缺乏对事物发展规律性的把握,不能谋后而动、预后而立,造成被动应付的局面。
(六)缺乏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面对突发事件,一些领导干部采取回避、隐瞒、掩盖的方式,缺乏信息的透明度和对公众回应的力度,从而使失实的信息或错误信息传播,使事态扩大。
处理突发事件之所以困难,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事发突然,缺乏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准备。准备不足,遇到突然发生又迅速发展的事件,处理起来自然非常困难。如有些安全事故的突然发生,可能会使人感到目瞪口呆,方寸大乱;有些群体g事件的突然爆发,可能会使人盲目冲动,忘记了有关的政策和法规;有些自然灾害的突然降临,可能会使人顾此失彼,难以周全;有些重大恶性案件的突然出现,可能会使人感觉压力空前,不堪重负。可以想见,在这些突如其来的事件面前,做到临阵不乱、条理清晰、进退有据、稳妥有方,的确十分困难,一般说来难以做到尽善尽美。所以,提高领导者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一)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首先要在思想上、精神上做好充分准备,时刻保持警醒。这要求领导干部要有一种常备不懈的精神状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或负责的工作中,可能突然发生的情况,要有高度警觉,不能有侥幸麻痹心理。当然,这种高度警觉,是在清楚洞察形势、科学把握规律的基础上保持的警觉,而不是心中全然无数,整天精神高度紧张,惶惶不可终日,那就变成了有事没事瞎紧张,是盲目的警觉。因为,世界上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有原因、有征兆的,我们所说的突发事件,只是说它发生和发展得非常迅速,超过了常规,并不是无端生事就酿成巨变。其实,只要认真分析现实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我们就会看到这些事件的发生、发展以至于激化,都有着可以把握的脉络和规律。如果能科学把握这些规律,就能进行主动的、科学的预防和预警,现实中诸如“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及早做好准备,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把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社会治理,减少和消除大案要案的发生”等成功经验,都体现着一定的规律。但是,规律隐藏在现象背后,是事物的本质的、内在的联系,它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去把握,如何掌握并遵循这些规律,正是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真本领、硬功夫。所以,领导者必须站得高看得远,比一般群众研究得深一些,预见性强一些,这需要平时想问题、办事情,善于发现倾向性、苗头性、全局性的因素,锻炼见微知著的能力,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始终保持一种清醒的警觉,能够避免时,及时进行预防,在无法避免时,也能够做好应对的准备,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应该在平时的工作中做好各种应急预案。作好应对各种紧急情况的预案,本来就是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领导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经常能听到或看到有的地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报道,这说明我们的领导干部正在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逐步成熟起来。像打仗一样,不能对战争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进行足够的准备,制定不出一个完备的因应各种紧急情况的方案,就不是一个成熟的、称职的指挥员,就有可能打败仗。现在做领导工作,也是这个道理。领导干部对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制定出具体的、周密的、细致的应急方案,并把这种方案付诸实施,才能算是真正有计划、有准备。应急预案和我们日常所做的工作计划与方案不同,它可能用得到,也可能用不到。例如,我们准备了防洪抗灾预案,但洪水并没有发生,这套预案暂时就派不上用场了。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人就有可能认为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所做的预案没有用处,多此一举。其实不然,就像有些建筑物内设置的消防设备,不能因为没有发生过火灾,就否认安装这些设备的必要性。领导干部千万不能被侥幸心理所支配,应该看到,一种紧急预案这次没用上,可能有多方面原因,或许是因为我们预防工作做得好,消除了产生突发事件的隐患;或许是某些因素发生了变化,阻止或延缓了事态进一步激化,暂时没有爆发。这就要求领导者对事态发展进行认真分析,看一看可能引发事件的诱因到底消除了没有,不可轻易地下结论,认为制定预案无关紧要,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同时,当制定的预案没有派上用场时,要做好群众和一般干部的思想工作,比如,我们已经在群众中作了广泛的动员,并领导群众采取了切实的预防措施,事件并没有像原先预期的那样发生,就需要向群众做出认真负责的说明,避免群众认为预案根本用不着,只是喊喊“狼来了”,增加以后的工作难度,降低领导者的威信。所以,制定应急预案,不仅仅是准备一种方案,还应该设计好在方案实施时遇到各种情况如何处理,即制定如何执行预案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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